关于召开南京金石油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南京金石油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7 公 开 人:南京金石油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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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0-09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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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苏01131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2025121日裁定受理南京金石油品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日指定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朱网祥为管理人负责人

现金石公司进入破产清算转重整程序,需全体债权人(包括职工债权人、普通债权人、税款债权人)及金石公司出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决定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原则上以书面形式召开会议材料和表决票由金石公司管理人于2025年9月19日发送,各债权人需在2025年10月10日前将会议表决票送达给管理人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为单位的请在表决票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债权人为个人的请本人签字或代理人签字。

特此公告。

 202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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