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凯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常州凯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9-27 公 开 人:常州凯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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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凯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常州凯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威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张玉会向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经开区法院”)提出对凯威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经开区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于2025624日作出(2025)苏0492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凯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85日作出(2025)苏04929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常联律师事务所担任凯威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法接管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调取了仲裁、诉讼案件等材料,结合破产清算过程中税务、社保、医保等部门的申报情况,未发现本案有职工债权。

现将情况进行公示,本职工债权表是管理人经过调查而制定,并非是最终确认结果。若本案职工债权人有异议或认为有遗漏的,请在2025109日前(以管理人收到材料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凭证。管理人对提出异议的核查,如异议成立,管理人可予以更正。

常州凯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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