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6-01 公 开 人: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226次
  • 打印


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股东、职工:

2025年6月19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进法院)作出(2025)苏0412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菲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同年7月30日,贵院作出(2025)苏0412破59号决定书,指定了江苏乐天律师事务所担任阿尔菲特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高杨为管理人负责人。

武进法院已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将管理人处理破产事务的地址、联系方式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相关事项告知全体债权人。阿尔菲特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上午9:00通过线上网络视频方式在武进法院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阿尔菲特公司非现场会议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在武进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并在债权人的充分理解与配合下,继续依法积极履行管理人职责,稳步推进阿尔菲特公司的各项破产重整工作。经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未有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或由阿尔菲特公司向管理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现管理人拟于2026年6月16日通过常州法院破产会议平台,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参会方式:2026年6月16日,各债权人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常州法院破产会议”,登录后进入本次会议专区,即可在线查阅、下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材料,并对需要表决的事项进行表决。

特此通知。

江苏阿尔菲特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

阿尔菲特案-二债会通知(盖章版).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