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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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54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5)京01破申4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东方嘉诚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文汉唐”)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指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本案的管理人。

根据法院公告的规定,华文汉唐的债权人应于2025729日前向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康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联系电话:010-508676391314110026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依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为明确债权申报的有关事项,便于债权人完成债权申报工作,管理人制定了《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详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供各位债权人参考使用。

特此通知

 

 

北京华文汉唐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6

 

 


附件

附件2-债权申报材料.docx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指引.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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