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破产和解合作战略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破产和解合作战略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7 公 开 人: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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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蔡金明(五鸿公司股东代表) 联系方式: 18587687328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4-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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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破产和解合作战略投资人的公告

(2021)五鸿集团破管字第322号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五鸿公司”或“债务人”)于2021年11月27日经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和解协议执行期至2025年11月27日。执行期间,债务人已完成前四期清偿任务,后因宏观经济环境、建设单位履约能力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剩余两期清偿义务及补充申报债权清偿义务未能按期履行。

为保障破产和解协议的继续执行,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五鸿公司积极寻求外部资源支持。近期,五鸿公司已自行寻找到意向和解合作战略投资人,并向管理人报告了相关情况。管理人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意向投资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和合作意愿。

为进一步保障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确保和解合作战略投资人的选择更加公开、公平、透明,争取引入最优投资方案以保障和解协议全面执行,根据五鸿公司2026年3月24日《关于请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战略投资人的申请报告》,管理人现受五鸿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本次招募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一)本公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使用,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对本公告披露的信息不承担保证责任,意向投资人须自行开展尽职调查。

(二)管理人仅受债务人委托发布本公告,实际招募主体为债务人,投资合作的主体亦为债务人。

(三)债务人现处于破产和解执行期,和解执行存在客观困难,不排除和解执行失败而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可能性。意向投资人应当理解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视为对本次招募程序确认且同意承担风险。

(四)本公告仅为吸引更广泛的意向投资人,本次招募程序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不受招募时间限制。债务人可与意向投资人随时进行协商。

(五)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归管理人行使。

(六)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债务人企业名称: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81619848910K

注册资本:3016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西宜州市金宜大道88号

成立日期:1976年7月18日

三、债务人核心资产

债务人现有主要资产为以下资质: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3.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二)专业承包资质

1.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4.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三)监理资质

1.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2.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3. 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

上述资质属于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单独转让,其价值依附于公司主体存续。资质维护需持续投入,目前债务人以最低成本维持资质有效存续。

四、招募目的及条件

(一)招募目的

公开招募和解合作战略投资人,由投资人参与保障债务人执行破产和解协议,推动剩余债务清偿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

(二)招募条件

意向投资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或合法公民,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让债务人和管理人相信的履约能力,能够提供相应资金或资产证明。

3.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资,只能以一家公司或自然人参与。

4. 意向投资人需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合法性等作出承诺和保证。

5. 意向投资人需承诺一旦与债务人达成合作,将严格遵守《破产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在执行债务人事务中服从管理人和法院的监督,并定期向管理人报告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17时止。

2. 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自然人报名的,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五鸿公司或管理人有权不接收或要求补正。

材料应包括:

(1)报名意向书(无格式要求,应准确表达投资意愿);

(2)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3)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投资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进行投资报名的生效决议(自然人投资人无需提供);

(5)意向投资人未遭受失信惩戒的承诺书;

(6)能够证明履约能力的材料(如资产证明、资金证明等)。

纸质版报名材料可以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管理人所在地。

3. 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后,意向投资人原则上应自行进行尽职调查,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可提供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已公开的程序材料,并为尽职调查提供力所能及的配合。

六、联系方式

(一)报名地点:南宁市西乡塘区鲁班路95号禾田信息港4号楼1406室

(二)联系人:蔡金明(五鸿公司股东代表),联系电话:18587687328

(三)监督人:邓景方(管理人负责人),联系电话:18877157667

七、特别说明

1.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争取引入更优投资方案,管理人根据五鸿公司申请,公开发布本次招募公告。

2. 本次招募结果将作为五鸿公司后续推进和解执行的重要参考,最终确定的合作方案需依法报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备案或审查。

3. 管理人将严格监督招募过程,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并依法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有意向、有实力的投资人踊跃报名参与!

特此公告。

 

广西五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7日

附件

广西五鸿-第322号关于公开招募破产和解合作战略投资人的公告20260327.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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