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02 公 开 人: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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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债权申报公告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根据廖若锦的申请,于2026年1月13日作出(2025)黔0103清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29日作出(2026)黔0103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负责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清算工作。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现就债权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地点

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6 年5月   17日前,持申报材料现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申报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茅台商务中心B座10楼贵州听君律师事务所

申报时间:工作日上午 10:00至12:00,下午14:00-5:00

联系人: 王丹 ,联系电话: 18302653118 

联系人: 余晓琦 ,联系电话: 15585137910 

二、债权申报提交材料

债权申报提交材料一式二份,按以下顺序整理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3.申报人身份证明。申报人是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

5.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6.证明债权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据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1)各类合同书及票据、划账单等履行凭证。

(2)债权如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财产担保等优先权的,还须提交证明优先权的材料。

(3)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4)申报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5)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债权金额的其他材料。

(6)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等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暂计算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强制清算之日,即2026年1月13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8)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申报人申请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上述债权申报统一文书样式联系管理人获取。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本须知第二部分“申报债权需提交材料”要求,一式二份,按顺序整理后,现场提交给管理人,申报人应当携带证据材料原件现场供管理人核对。

2.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明确是否主张对特定财产享有的优先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等优先权,并明确说明优先权的标的物、债权额等情况。申报债权时未主张优先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3.申报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同一债权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

4.申报债权时未申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视为放弃主张。

5.申报人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虚假、隐瞒陈述或拒绝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管理人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四、特别提示

1.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4.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5.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强制清算或破产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案件中申报债权。

6.管理人或者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7.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强制清算的,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强制清算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系自他人处受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10.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五、未依法申报的法律后果

1.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在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财产不能全额清偿,债权人可以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2.债权人不得以公司尚未分配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的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六、关于对境外债权人的法律要求

如债权人为境外或属境外企业(包括注册地为台湾、香港、澳门),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经过有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和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以及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另,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作出的中文译本。

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4月2日

 

附:债权申报统一文书样式

 

附件

债权申报资料(贵州奥联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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