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闽02破64号 厦门欧利安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6)闽02破64号 厦门欧利安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05 公 开 人: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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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4-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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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6)闽02破64号

本院根据上海纺织集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6年2月6日裁定

受理厦门欧利安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3日指定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担任厦门欧利安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因本案符合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审理简易破产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中

关于适用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条件,故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进行审理。厦门欧

利安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2305,联系人:房远斌,联系电话:

15280854201、13144657305)申报债权,债权人也可登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

产案件辅助系统(网址:xm.courtpcw.com)或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法政阳光

线上会议”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

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

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再要求补充分

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厦门欧利安特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厦门欧利安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

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4月16日10时30分通过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辅

助系统进行(电脑端登陆网址:xm.courtpcw.com或移动端微信小程序“法政阳

光线上会议”)线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

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

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

派函。如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上述材料应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管理

人核实确认。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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