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补充申报债权的通知

关于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补充申报债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30 公 开 人: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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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补充申报债权的通知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根据江西民航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2024年6月27日裁定受理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因原指定管理人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辞职,该院202564日指定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担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就补充申报债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以在2025年7月30日前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管理联系人:韩律师、杜律师,联系电话:18062527373、1552770527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东原时光道B座19楼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补充申报债权。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此前已申报债权的,不接受重复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补充申报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特此通知

武汉通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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