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二次招募)

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二次招募)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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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廖平生 联系方式: 13807979203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1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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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年12月10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根据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分所担任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盘活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公司”)资产,维护市场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助力重整成功,现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具体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名称

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723759974564R

住所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水龙

注册资本

1573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422

 

经营范围

钨冶炼,仲钨酸铵、钨粉末系列、硬质合金、锡、铜、铋、钼系列产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信息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日期

1

王水龙

49.8328%

7838.7万元

2019131

2

大余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

41.3223%

6500万元

2029129

3

赣州海创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3.7591%

591.3万元

2019131

4

曾冬妹

5.0858%

800万元

2015217

二、企业优势及特色

海创公司位于素有 “世界钨都” 之称的江西大余县,这里钨矿年产量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钨资源储量居世界前列,依托当地丰富的资源和全省唯一的省级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基地,海创钨业打造了一条覆盖钨冶炼加工到硬质合金生产的完整产业链,成为集钨的采选、冶炼、制粉、硬质合金生产的钨深加工基地以及国内外贸易为一体的大型钨行业骨干企业。

海创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资本1.573亿元,占地175亩,总建筑面积94000㎡,主要经营钨冶炼,仲钨酸铵、钨粉末系列、硬质合金、锡、铜、铋、钼系列产品加工及销售。2014年实施“退城进园”技术改造,整体搬迁至大余县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大余县有色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产业园。海创公司以钨绿色冶炼,高端钨粉体和硬质合金生产为主业,现有“低品位复杂白钨矿绿色冶炼及智能制造仲钨酸铵”“特种钨粉、碳化钨粉新材料”“高端钨合金工具”全产业链生产车间,主要产品和生产产能为年产仲钨酸铵5000吨、钨粉3000吨、碳化钨粉3000吨、硬质合金型材2000吨,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作为赣州钨行业的龙头示范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海创公司与江西理工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积极开展高新产品及新工艺的技术研究,走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之路,致力于高精尖技术产品的开发与应用,拥有行业顶尖的仲钨酸铵(APT)冶炼及加工技术,强调绿色冶炼和智能制造,建成全国首个低品位复杂白钨矿绿色冶炼智能生产示范样板工厂。与江西理工大学共同研发的“铵盐体系白钨绿色冶炼关键技术和装备集成创新及产业化”项目获得2016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承担的“低品位复杂钨矿绿色提取和智能制造示范工程”项目通过江西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重大研发专项验收并实现产业化生产;2016年获批成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7年沃特洛获得“江西名牌产品”;2019年被认定为“江西省特种钨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9年公司通过商务部“钨、锑、白银”出口贸易企业的审核,列为全国十六家钨出口企业之一;为“ISO9001”“ISO14000”“OSHAS18000”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三、企业资产概况

海创公司主要有厂区产业、矿业权两大资产版块

(一)厂区产业板块资产

厂区产业板块位于大余县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主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绿化苗木等,具体资产信息如下:

1.房屋建筑物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
年月

建筑面积(m2

成新率

评估价值

(元)

1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0号

宿舍楼

钢和钢筋混凝土

2014/1/1

2,886.00

78%

3,480,239.00

2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3号

供电房

钢和钢筋混凝土

2015/1/1

728.48

78%

879,735.00

3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2号

公寓楼

钢和钢筋混凝土

2014/1/1

3,983.33

78%

4,803,513.00

4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9号

食堂

钢和钢筋混凝土

2015/6/18

4,459.41

79%

5,009,947.00

5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60号、赣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61号

门卫室

钢筋混凝土结构

2015/6/18

52.92

79%

46,214.00

6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1号

科研楼

钢和钢筋混凝土

2014/1/1

3,183.63

78%

4,148,363.00

7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8号

厂房(APT厂房)

钢和钢筋混凝土

2014/1/1

9,319.56

67%

7,776,692.00

8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5号

锅炉房

钢结构

2015/1/1

531.36

71%

349,545.00

9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39号

解吸剂车间

钢结构

2014/1/1

1,701.88

67%

1,492,225.00

10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38号

氧化钨车间

钢结构

2014/1/1

1,582.56

67%

1,452,514.00

11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4号

钨渣堆放库

钢结构

2014/1/1

864.00

67%

608,839.00

12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6号

环保区房

钢和钢筋混凝土

2015/1/1

720.00

77%

1,067,774.00

13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47号

重选车间

钢结构

2015/1/1

1,452.00

77%

1,101,841.00

14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64号

10号厂房(氢净化车间)

钢结构

2015/6/18

1,727.00

77%

1,991,886.00

15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63号

11号厂房(钨粉间)

钢结构

2015/6/18

1,980.00

77%

2,283,691.00

16

2017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0262号

12号厂房(碳化钨粉车间)

钢结构

2015/6/18

2,340.00

77%

2,698,907.00

17

2019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6672号

13号-1厂房(硬质合金模具车间)

钢结构

2015/6/18

2,430.00

77%

2,802,711.00

18

2019大余县不动产权第0006671号

13号-2厂房(硬质合金车间)

钢结构

2015/6/18

2,592.00

77%

2,989,559.00

合计

42534.13

 

44984195

2.土地使用权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取得方式

土地

用途

登记终止

日期

面积(m2)

评估价值(元)

1

余国用2015第0646号

大余县南安镇新华工业园小区

2015/4/22

出让

工业

2064年10月

116933.30

14382796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海创公司名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一批,评估价值为4946504元。

4.机器设备

海创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一批,评估价值为48627610元。

5.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

海创公司名下电子设备及办公家一批,评估价值为1415084元。

6.绿化苗木

海创公司名下绿化苗木一批,评估价值为 1156015元。

7.知识产权

海创公司名下知识产权8项发明专利,评估价值为4027600元。

上述1-7项资产评估价值约119539804元。

需特别说明:

1)2013年5月23日,厂区产业取得年产钨精矿1000吨、仲钨酸铵(APT)5000吨、钨粉3000吨、碳化钨粉3000吨、硬质合金型材2000吨的产能备案;2015年1月15日,厂区产业取得年产钨粉3000吨、碳化钨粉3000吨、硬质合金型材2000吨的产能备案;2015年9月24日,厂区产业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取得同意批复,以上资产评估价值以评估机构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2)上述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部分资产设定了抵押担保,相应的资产清单及资产价值,可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投资人报名并签署《重整投资保密协议》后可进行查阅。

(二)矿业权板块资产

海创公司名下持有“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九龙脑坑口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XXXXXX因系统问题无法上传完整编号,可联系管理人获取),开采矿种为钨矿,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1.290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4.00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已于2020年10月24日到期,评估价值为25583600元。

四、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当是具备中国国籍的自然人、在中国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2.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3.投资人应具备与海创公司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运营能力。

4.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如财务投资人、产业投资人联合体),联合体中各投资人均需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名。

2.报名地点:大余县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海创公司二楼办公室或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启迪科技城B1栋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张颢文律师18507970800

周云豪律师19196711894

吴贻俊律师13627045010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书(需表明对海创公司重整投资的意愿,拟投资的产业板块,包含重整价款及支付时间;提供可行的生产经营方案;生产经营团队;参与重整的优势;承诺对尽调等全部过程中获取的全部涉海创公司信息予以保密等),报名书一式十份,密封后提交给管理人。

2.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需提供双方联合协议,协议中应约定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投资比例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3.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近三年度的主要财务指标(含资产、负债、主营收入、净利润、现金流等)。

4.资质、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主要为银行存款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主要银行账户的大额资金流水往来、投资资金来源证明等)。

5.股东会、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参与投资的决议原件;

6.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7.如委托他人参与尽调、遴选谈判等事宜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人、受托人信息(含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权限及期限、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8.其他材料。

前述材料中的复印件,自然人签名捺印、企业法人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应加盖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在报名时提交原件予以核对,报名材料由报名人自行编排并装订成册(除密封的报名书外),并交至管理人处。未中选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管理人作为本次工作底稿,不予退回。

(三)磋商选任程序

1.拟开展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可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尽调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缴纳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协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在完成尽职调查后不报名的,已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在意向投资人报名日截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2.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选任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日前根据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向管理人缴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前期已缴纳尽调保证金并开展尽调工作的意向投资人,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将转化为报名保证金)。

3.本案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重整投资人,由法院、债委会、管理人以及相关主管部门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与投资人进行磋商,最终择优选定投资人。本次评审将对意向投资人结合评估报告所做的重整价款、支付方式、运营能力等进行重点评审,磋商和评审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关于评审磋商工作的具体流程、要求和时间安排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4.鉴于意向投资人可对厂区产业板块资产、矿业权板块资产进行分别投资或整体投资。经评审,仅对厂区产业板块资产投资的意向投资人需在被确定为中标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700万元(前期已缴纳尽调保证金、报名保证金将一并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仅对矿业权板块资产进行投资的意向投资人需在被确定为中标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前期已缴纳尽调保证金、报名保证金将一并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对厂区产业板块资产和矿业权板块资产进行整体投资的意向投资人需在被确定为中标重整投资人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缴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前期已缴纳尽调保证金、报名保证金将一并转化为投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具有履约担保功能,未在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中选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中选重整投资人需在缴足投资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中选重整投资人放弃参与重整投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中选结果,其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和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需承担由此对海创钨业破产重整造成的全部损失;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募分为矿业权板块投资人招募和厂区产业板块投资人招募,意向投资人可以就其中一个版块或两个板块整体提交报名材料参与投资人选任。

2.本公告所涉海创公司资产等相关情况,投资人需自行前往项目现场查看和联系相关部门调查、获取入园所需条件和相关政策。投资人应对是否参与投资独立做出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3.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债务人和管理人的任何承诺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投资人需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

4.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约定付款进度支付重整投资款的,以及不按《重整计划》约定进行重整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重整投资协议》,所交履约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管理人不予退回,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如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或者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未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本次招募不生效。对重整投资人因招募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费用等支出的成本及费用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支付的投资保证金将由管理人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原账户。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对全体投资人平等适用,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特此公告

 

赣州海创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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