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海市恒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续建施工方等机构的公告

关于北海市恒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续建施工方等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08 公 开 人: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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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谢律师 联系方式: 18376179827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2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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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海中院”)于2020年3月19日裁定受理北海市恒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利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0)桂05破4号,并于同日指定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为了更好的推进项目续建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办证条件,让业主早日拿到不动产权证书。管理人依法公开选聘有资质的续建施工方、人防工程维护方、建设工程综合检测方、建筑消防查验方、工程监理方、竣工测量测绘方、工程设计方、验收办证代理方协助管理人续建完善楼盘最终达到办证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恒利达公司的基本情况

恒利达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8日,公司住所地为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十九层A号,注册资本为8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崇利,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有效资质证书),股东有陈崇利、黄家珍。

二、续建项目基本情况

续建项目为恒利达公司与广西华盛集团北海裕泰工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泰公司”)共同开发建设的裕泰景苑大厦小区。该小区已办理“五证”,小区容积率为6.0,建筑密度小于30%,绿地率大于30%。续建项目主体已经完工,水电安装工程、管道燃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等工程尚未完工,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存在需收尾、整改的问题量大且零星琐碎,主要问题之一是裕泰景苑小区工程多处存在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形,其中,最大矛盾集中在消防工程和人防工程“空间挤兑”问题上,裕泰景苑小区发现存在的问题汇总如下:

(一)、裕泰景苑小区工程多处存在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形。

1、未能提供完整、有效(带设计院和审查机构签章)的施工图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建筑、电施、水施等)。暂时不能确认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电子文档是否为实际施工使用用图。

2、设计图纸及现状,均未见消防控制室或火灾报警控制室,不满足规范要求。监控室位置有调整、违规物业用房及监控室未办理变更备案。

3、提供的设计图纸地下室是按普通地下车库进行设计(并未考虑兼用为人防地下室), 人防地下室设计(推测)是经后期二次局部(仅见土建部分图纸)变更出图,由此,按普通地下车库设计施工的消防如喷淋、通风、排烟、疏散指示等等系统均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4、提供的人防地下室设计文件不完整。人防地下室建设完成度不到70%。人防现状仅完成土建工程及防护门及人力风机的安装,其余配套设施未见安装或未能有效构成完整的人防防护掩蔽系统。

5、地下室现状格局布置与提供的图纸不一致。

6、地下室生活水泵房不应和消防水泵房共用,不符合规范要求。且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建设现状未按设计图纸安装防火门。消防水泵未安装完成(电源未连接及布线不满足规范要求)。

7、发电机房设计图纸缺挡水门槛,现状除配置发电机组外,发电机房及内部的储油间各设备未按图纸完成安装连接或安装错误。防火门及疏散指示、灭火设施均未按图设置。

8、地下室防火门及加压风口格栅缺失、破损严重。

9、地下车库汽车坡道因宽度不足7米(实测净宽5.1米),不满足设置一个汽车疏散口的条件。

10、底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均未见防火挑檐。

11、底层部分安全出口净高不足。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的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

12、底层架空车库与住宅部分均未做防火分隔,不满足要求。

13、底层车库与住宅、非机动车库之间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

14、剪刀梯梯段净宽不足。

15、剪刀梯楼层平台宽度不足,楼梯平台的净宽不得小于1.30m。

16、由前室进入楼梯间的疏散门宽度不足,最小净宽不应小于0.90m。

17、开向前室的户门防火等级不满足要求,且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18住宅相邻套间之间外窗洞口距离过小且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不满足要求。

19、B栋楼梯间排烟窗口与相邻外窗间距不足。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晨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

20、部分消防前室排烟窗口外的结构板被住户扩建作为封闭阳台使用而遮挡。

21、消防电梯未按图纸安装防火门及防水、挡水等设施,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动力与控制电继、电线应采取防水措施。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专用电话;并应在首层设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消防电佛间前室门口宜设挡水设施。

22、各单元屋顶不能相互联通,不满足规范要求。

(二)、裕泰景苑小区存在许多工程质量及安全隐患问题亟待整改(与第一条有交叉的问题,解决第一条,此项相应解决)。

1、屋面顶层没有应急灯、烟感。

2、屋顶电梯机房中间没有甲级防火门。

3、线管没有防火涂料。

4、楼顶的洞口要封堵,机房入口方向需修改。

5、楼梯间的通道窗户无外窗,部分外窗被住户占用。

6、地下室:加压封口百叶口损坏、无防火门、发电机房的柴油箱漏油,无防火门,消防分机损坏不通电,无送排风且送排风基础安装方向反了。

7、油房没有安全排烟管、防爆灯、没有灭火。

8、没有挡水门(混凝土)。

9、风管连接处破损,支架锈死损坏。

10、无安全出口指示灯。

11、水泵房没有防火门,封管口没有封堵,有电线从风管中过。

12、切换电源未接线。

13、水泵房门口砌墙分隔。

14、小区的应急灯数量严重不足。

15、住户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造成消防隐患,需拆除整改。

(三)、另有物业现场管理提出与竣备有关的问题如下:

1、电梯无证长期使用:现使用的6台电梯还没有在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高空坠物时有发生: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初,发生多次楼上掉物、灰沙脱落问题,1单元楼顶南面顶楼装饰条灰沙层开裂脱落,3单元北面灰沙层开裂脱落,很多窗边灰沙开裂脱落,窗户玻璃自然破烂脱落,已严重威胁全体业主和住户的人身生命安全。需对脱落的灰沙层进行处置,或完善搭建高空坠物防护棚。

3、空调排水管和雨水排水管未完善:

(1)目前1、2、3幢(单元)部分房型没有设计安装空调排水管,业主的空调水直滴地面或流到窗顶、墙体,影响业主正常休息,容易损坏墙体质量,造成墙体灰沙层脱落;建议加装空调排水管。

(2)楼顶天面雨水排水管直流地面,没有水沟或设管排水,造成地面长期积水,需重新设置排水管连接到水沟。

4、急需完善和整改的部位:

(1)由于原施工安装玻璃窗质量问题,有玻璃破烂和窗边裂缝,大部分房屋未装修,雨天进水,影响楼下飘窗渗水、房内积水,比较严重户有:1-2201、1-2301、2-1501、2-1502、2-2101、3-1204、3-2004。

(2)楼顶地脚线高40厘米有脱落:1幢(单元)有145米脱落,2幢(单元)有156米脱落,3幢(单元)有145米脱落。

(3)3幢(单元)一排污管从上到下至架空层转湾处管道上大下小,不利排污,经常堵塞,需更换增大架空层以下部分排污管,110管需更换为200管。

(4)地下室的原施工旧线还未拆除,有12处顶面位置漏水。

(5)地下室通风管道滴水,需更换铁管。

(6)1幢(单元)地下室电梯井底坑旁风机房电井漏水,需整改。

(7)地下室地面水泥层地板翻沙脱层,需重铺5至8厘米厚混凝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有关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报名单位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回避的情形。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5、报名单位愿意接受续建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即包干价。包括如有增项、漏项,不可抗力,隐形开支、政策因素等任何因素,发生工期延长或发生工程造价提高及工程损失,不可预见费用,合同固定总价均不可调整,乙方承担并按续建合同履行完毕,达到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

四、续建施工方工作的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续建完善项目水电安装工程、管道燃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配套等工程尚未完工部分,修复门窗、水、电、消防设施及电梯被损毁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部分,具体以现场现状为准,要求达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

2、项目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3、项目使用的建设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经鉴定机构及相关部门确认质量合格,并符合商品房交付条件及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

4、续建期间,续建施工方应当为工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购买安全责任险,续建期间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任何第三方引发的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施工期间与其雇用的施工人员存在欠薪行为或人身伤亡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或拖欠的材料货款等,均由乙方承担)。

5、为了确保工程通过验收,并交付业主,续建施工方在续建过程中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严格按图纸施工。

6、项目续建完成后,续建施工方应当配合向管理人交付续建资料,以便顺利通过验收,办理不动产权证。

五、人防工程维护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承担本人防工程项目的人防设备的维护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人防门、防护密闭门、活门、通风设备、滤毒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同内的竣工资料整理(含人防设计的资料、第三方的人防检测资料)达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

2、与人防主管部门对接和办理竣工备案工作事宜,取得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

3、严格按规范、标准、规定及施工图纸维护防护(防化)设备,保证所安装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

4、产品质量、设备安装质量都必须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

5、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配合管理人的施工进度,遵守管理人工地管理规定,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与自身有关的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责任,若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自行负责。

6、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其材料、机械、人工等损失均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

六、综合检测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进行综合检测(结构构件几何尺寸量测、钢筋保护层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

2、对建筑结构抽样检测的最小样本容量按GB/T50344-2019表3.3.10中A类进行抽检。

3、检测标准符合依据设计图纸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相关的国家验收标准,试验检测技术规范。

4、必须符合本工程要求,属于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单位。

5、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等现行标准完成试验检测工作。并确保所提交的试验检测报告数据可靠、结论准确、签章齐全。

6、对试验方法、精准度及试验报告的结论负责。

7、将试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管理人和监理方。

8、如管理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予以说明。

七、建筑消防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整个项目的消防进行查验。

2、按照国家或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要求对样品进行查验;并及时出具查验报告,对报告质量及内容负责,查验结果应及时通知管理人。

3、对现场查验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告知甲方,并对提供的查验结果报告质量及内容负责。

4、遵守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5、对于已纳入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项目,使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

八、建筑消防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管理人竣工验收材料盖章,不用办理报建(不锁人)。

2、根据管理人竣工验收进度,配合管理人在综合检测、消防检测、竣工测量等方案、报告及各验收部门所需内页相关资料确认表等内容给与盖章配合。

3、在管理人业务单位开展检测类工作过程中给与适当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确保项目验收及为业主办理产权证书。

4、管理人办理竣工验收过程其他需要盖章的材料,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配合盖章。

九、竣工测量测绘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项目开展竣工测量、多测合一竣工建筑面积、房产测绘工作,达到办理竣工验收及办理房产测绘备案的目的。

2、要求具备资质为:乙测资字45505169、资质等级为乙级。

3、要求按照国家和广西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4、要求在测绘工期开始后15日内完成全部测绘工作,并提交成果文件。

十、工程设计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要求对综合检测报告出具意见书;

2、要求复核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参加竣工验收并对合格工程配合盖章。

3、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验收。

4、要求采用如下设计标准:(1)现行建筑设计规范、(2)现行结构设计规、(3)国家相关设计规范、(4)国家相关强制规范。    

5、要求对综合检测报告等材料进行复核:设计人在竣工验收阶段需配合对综合检测和消防检测方案进行审核并盖章,对综合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出意见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十一、验收代理方工作内容及要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业务需要,及时根据管理人施工情况,书面提交代理事项的进展或整改过程中的可行性方案建议等,协助管理人查勘现场、洽谈、筛选业务单位等,并协助管理人将上述内容落地执行。

2、全权代办“裕泰景苑大厦”各单项验收和综合验收及公司项下《不动产权证》,并协助管理人办理具备确权条件的业主产权证。

3、要求视现场整改完成并满足规范要求各项验收资料达到验收的时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市政、用地核验、消防、人防、工程质量综合检测、以函代证等),公司项下不动产证(首次登记)在竣备取得20天内完成,业主不动产权证根据甲方提供实际名单落实办理。

4、负责协助、指导管理人“以函代证”审批事项的申报。

5、要求跟踪审批过程、及时反馈审批信息。

6、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或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审批办理。

7、做好管理人、审批部门等单位之间的沟通工作。

十二、报名材料要求

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书面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

1、参选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流程、人员安排、申报机构优势等;

5、报价方案:包括全部费用、收费方式、最大限度收费优惠等内容。报价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且质优价廉的报价将获得优先考虑。 

十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4年9月21日下午17点前向北海市恒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交书面的参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提交(注:书面比选文件需确保在2024年9月21日下午5:00前管理人收到,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参与比选),邮寄或现场提交地址为: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管理人联系人:谢律师,电话:18376179827。

十四、机构选定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择期组织评审,综合考虑各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服务方案、报价等事项选定上述机构并分别签订合同。对于报名未入选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特此公告

 北海市恒利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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