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6-05-26 公 开 人: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329次
  • 打印

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公示

2026年4月8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6)苏0413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旭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0日作出(2026)苏0413破1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律邦律师事务所和常州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接受指定后,管理人未接收到会隆公司的财务账册、职工名册等资料,因此,管理人无法自行调查确定职工债权。直到债权申报截止日,未有人向管理人申报职工债权。管理人确认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的职工债权为0。

职工对本公示确认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5月26日

附件

常州市会隆电子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