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关于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关于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2 公 开 人:北京市中闻(银川)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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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关于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2月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融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中闻(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提高破产清算程序的效率,充分掌握科创融汇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科创融汇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遴选评估机构对科创融汇破产清算一案提供评估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

(二)企业概况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成立,登记机关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果种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食品进出口;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公司股东为:银川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评估工作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对象: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科创融汇公司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及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固定资产、房屋配套设施、办公用品、无形资产等以及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须评估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益等;

2.对科创融汇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清算价值类型的资产评估报告;

3.对科创融汇公司抵押、质押、留置财产进行独立价值判断并以权利人为单位单独列示;

4.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5.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6.根据需求就各类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7.列席、参加债权人会议、法院会议等,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8.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二)竞聘条件

1.参选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产评估机构,成立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并具有评估资格;

2.参选机构必须入选《宁夏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名录》;

    3.参选机构及其拟指派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资产评估师和5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驻场服务于本项目;

5.需具备破产清算项目经验,申报截止日前,参与的重整/清算资产评估业务不少于3个;

6.参选机构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7.参选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本案评估机构的情形,与科创融汇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8.竞聘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参选的情形;

9.报价不得高于本函所确定的预算价格。

三、参选方需提交的资料

1.参选机构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拟派驻评估师名单及简历等;

2.报价单(含增值税、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及交通差旅费用);参选机构应当在报价方案中明确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由于本案缺少破产费用,为保证破产工作顺利推进,如参选机构愿意先开展评估工作后收取报酬的,管理人将在选定时优先考虑;

3.工作方案,包括总体工作计划、评估工作流程、项目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等;

4.业绩清单及重点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的有关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方面的评估业绩);

5.参选机构出具书面承诺书,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科创融汇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

6.参选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四、选定方式

1.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工作小组,通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报名机构的实施方案、各项报价、综合能力、破产业绩、对项目的投入等方面比较择优选定一家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不做未被选中解释,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具体评分安排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是否接受调价,接受调价后的最低报价得20分;倒数第二低报价得15分,以此类推;

分三次及以上付款得10分;分两次付款得6分;一次性付款不得分;

2

综合实力

10

成立三年并具备国家颁发行业许可证的得3分;

通过最近一次年审或年检,并已参加本年度执业责任保险的得2分;

拥有至少10名资产评估师的得5分;

3

相关经验

15

有参与5件及以上重整或清算业务的得10分;参与3件(含本数)重整或清算业务的得5分;参与3件以下重整或清算业务的不得分;

就评估业务主要资产涉及土地、房产、在建工程的,参与3件及以上的得5分,参与2件及以上的得3分,参与1件(含本数)以下不得分;

4

实施方案

25

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实、阐述清楚、步骤清楚得5分;

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时间在20日以内的得15分;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时间在25日以内的得10分;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时间在30日(不含本数)以上的不得分;

提供的服务方案同意评估的范围包括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的得5分;

5

驻场成员保证

20

能保证同时投入3名(含本数)以上资产评估师,以及5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驻场服务于本项目得10分;

派驻成员全部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的得5分;

派驻成员具有破产清算、清算工作经验的得5分;

 

2.若仅有1家评估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3.报名期限届满后,无评估机构报名或经管理人筛选后无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采用邀请竞争方式选聘或申请人民法院直接摇号进行选任;

4.选定拟聘请的评估机构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协商评估费用事宜并签订合同。

五、报名方式

现诚邀各审计机构参与此次竞争选聘,报名材料(需提交参选机构的简介、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于2026年3月13日下午5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811273670@163.com);竞聘文件(一式三份均须密封、经管理人确认后现场拆封)请于2026年3月16日下午14时30分报送至管理人处。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参与报名,报名后逾期不提交竞聘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竞聘。

联系人:马小芳律师 1510957558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与长城路交叉口宝湖海悦广场9号楼15层北京市中闻(银川)律师事务所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盖章)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关于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2月9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融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中闻(银川)律师事务所担任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为提高破产清算程序的效率,充分掌握科创融汇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科创融汇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遴选评估机构对科创融汇破产清算一案提供评估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项目。

(二)企业概况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成立,登记机关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果种植;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食品进出口;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休闲观光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该公司股东为:银川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及申报条件

(一)评估工作内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对象:应当纳入评估范围的科创融汇公司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及财产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存货、固定资产、房屋配套设施、办公用品、无形资产等以及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必须评估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益等;

2.对科创融汇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清算价值类型的资产评估报告;

3.对科创融汇公司抵押、质押、留置财产进行独立价值判断并以权利人为单位单独列示;

4.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管理人要求出具补充说明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5.根据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6.根据需求就各类报告进行解释、说明或出具补充报告;

7.列席、参加债权人会议、法院会议等,接受质询,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管理人化解潜在的重大矛盾;

8.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事项。

(二)竞聘条件

1.参选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产评估机构,成立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并具有评估资格;

2.参选机构必须入选《宁夏法院对外委托备选专业机构名录》;

    3.参选机构及其拟指派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能够同时投入3名以上资产评估师和5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驻场服务于本项目;

5.需具备破产清算项目经验,申报截止日前,参与的重整/清算资产评估业务不少于3个;

6.参选机构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7.参选机构不得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本案评估机构的情形,与科创融汇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8.竞聘机构及其拟派出从事本次评估工作的人员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能参选的情形;

9.报价不得高于本函所确定的预算价格。

三、参选方需提交的资料

1.参选机构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拟派驻评估师名单及简历等;

2.报价单(含增值税、其他附加税等杂项支出及交通差旅费用);参选机构应当在报价方案中明确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由于本案缺少破产费用,为保证破产工作顺利推进,如参选机构愿意先开展评估工作后收取报酬的,管理人将在选定时优先考虑;

3.工作方案,包括总体工作计划、评估工作流程、项目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等;

4.业绩清单及重点情况介绍(包括近三年的有关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等方面的评估业绩);

5.参选机构出具书面承诺书,认可本公告内容且与科创融汇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提交竞标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无重大违法记录、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评估工作;

6.参选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内容。

四、选定方式

1.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组建评审工作小组,通过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报名机构的实施方案、各项报价、综合能力、破产业绩、对项目的投入等方面比较择优选定一家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不做未被选中解释,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具体评分安排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30

是否接受调价,接受调价后的最低报价得20分;倒数第二低报价得15分,以此类推;

分三次及以上付款得10分;分两次付款得6分;一次性付款不得分;

2

综合实力

10

成立三年并具备国家颁发行业许可证的得3分;

通过最近一次年审或年检,并已参加本年度执业责任保险的得2分;

拥有至少10名资产评估师的得5分;

3

相关经验

15

有参与5件及以上重整或清算业务的得10分;参与3件(含本数)重整或清算业务的得5分;参与3件以下重整或清算业务的不得分;

就评估业务主要资产涉及土地、房产、在建工程的,参与3件及以上的得5分,参与2件及以上的得3分,参与1件(含本数)以下不得分;

4

实施方案

25

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实、阐述清楚、步骤清楚得5分;

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时间在20日以内的得15分;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时间在25日以内的得10分;承诺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时间在30日(不含本数)以上的不得分;

提供的服务方案同意评估的范围包括管理人指派的其他工作的得5分;

5

驻场成员保证

20

能保证同时投入3名(含本数)以上资产评估师,以及5名以上专业评估人员驻场服务于本项目得10分;

派驻成员全部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的得5分;

派驻成员具有破产清算、清算工作经验的得5分;

 

2.若仅有1家评估机构报名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直接选择该机构作为中标人;

3.报名期限届满后,无评估机构报名或经管理人筛选后无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将采用邀请竞争方式选聘或申请人民法院直接摇号进行选任;

4.选定拟聘请的评估机构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协商评估费用事宜并签订合同。

五、报名方式

现诚邀各审计机构参与此次竞争选聘,报名材料(需提交参选机构的简介、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于2026年3月13日下午5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7811273670@163.com);竞聘文件(一式三份均须密封、经管理人确认后现场拆封)请于2026年3月16日下午14时30分报送至管理人处。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视为不参与报名,报名后逾期不提交竞聘文件的视为放弃参与竞聘。

联系人:马小芳律师 15109575581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街与长城路交叉口宝湖海悦广场9号楼15层北京市中闻(银川)律师事务所

 

                            

银川科创融汇葡萄酒产业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盖章)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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