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类资产29,641,678.83元的竞买公告

关于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类资产29,641,678.83元的竞买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9 公 开 人: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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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类资产29,641,678.83元的竞买公告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生态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026年1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特别说明(请竞买人重点关注):

·1、竞价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否则管理人将向悔拍人追究悔拍责任。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须知内容后,再行参与竞买活动。

·2.本次拍卖标的物在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应收账款是否合法有效成立,应收账款数额是否正确,债务人能否联系上及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应收账款最终能被有效确认的数额,应收账款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应收账款能否追回、合同文件是否齐全、证据材料及权利凭证完整性以及能否全额或部分回款等不确定性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

竞买人需对影响标的物价值的一切因素应独立进行综合考量后作出是否竞买的决策,并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做任何担保及承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3.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如标的物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以现状为准。因标的物现状(含一切已知及未知的显性、隐性瑕疵、缺陷、风险等)等原因导致标的物并非依法成立且可追讨之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数额不准确、债务人名称不准确甚至错误、超过诉讼时效、证据材料严重缺失、证明材料全无、不能转让或者延迟完成转让手续、转让无效、追回困难、全部或部分无法追回、买受人遭受巨大损失及其他形式的费用增加等全部后果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为避免拍卖成交后出现无法受偿等情况,提请竞买人注意并在拍卖前详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并务必亲自调查确认后再参加竞拍。无论竞买人是否调查或以何种方式调查,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放弃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追索、抗辩的权利,并自愿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及风险,自行承担经济及法律上的一切不利后果,并自愿参与竞买、自行承担本次竞买活动的一切不利后果,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标的物具体情况:

根据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接管新兴生态公司移交的资料、管理人与债务人沟通,以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专字(2025)第590060号《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报告书》(以下简称“《清算审计报告》”)、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25〕第39-011号《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破产清算所涉及的全部资产清算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新兴生态公司应收账款类资产包括两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

新兴生态公司有4笔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服务款和应收工程款。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该等应收账款清算价值净额为3,223,615.2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账面余额 清算价值 评估风险损失 应收账款净额

1 山东省巨野金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60,000.00 742,000.00 296,800.00 445,200.00

2 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48,434.00 243,903.80 157,762.84 86,140.96

3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00,160.75 2,240,112.53 606,834.59 1,633,277.94

4 济宁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59,641.21 1,091,748.85 32,752.47 1,058,996.38

合计 6,168,235.96 4,317,765.18 1,094,149.90 3,223,615.28 

2025年8月29日,管理人根据债务人提供的上述四家单位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信息,通过顺丰快递分别向其邮寄了《催款函》,要求前述单位于收到催款函之日起10日内清偿欠付款项。其中山东省巨野金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拒收被退回,管理人未收到任何回复;湖北昭君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收未回复;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因无法派送被退回;济宁涌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收未回复。

2、其他应收账款

新兴生态公司有9笔其他应收账款,主要为保证金、备用金等。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记载,该等其他应收账款清算价值净额为8,288,530.2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账面余额 清算价值 评估风险损失 其他应收账款净额

1 北京泰利明苑物业有限公司 28,906.08 20,234.26 4,046.85 16,187.41

2 潘玉霞 30,000.00 21,000.00 0.00 21,000.00

3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65,966.67 46,176.67 0.00 46,176.67

4 新兴生态(河北)建设有限公司 23,251,823.95 8,138,138.38 0.00 8,138,138.38

5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4,756.56 3,329.59 0.00 3,329.59

6 江苏淼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07.50 2,315.25 694.58 1,620.68

7 徐男男 23,592.88 16,515.02 0.00 16,515.02

8 刘沙沙 37,331.00 26,131.70 0.00 26,131.70

9 梁宇娴 27,758.23 19,430.76 0.00 19,430.76

合计 23,473,442.87 8,293,271.63 4,741.43 8,288,530.20

管理人对前述应收账款单位或个人以发函或者电话形式进行了沟通,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9日,管理人向新兴生态(河北)建设有限公司、新兴生态建设(成都)建设有限公司、北京泰利明苑物业有限公司发送《催款函》,要求其于收到催款函之日起10内清偿应付款项。但新兴生态(河北)建设有限公司因无法派送被退回;新兴生态建设(成都)建设有限公司签收未回复;北京泰利明苑物业有限公司拒收被退回。

2025年8月21日,针对徐男男、梁宇娴、潘玉霞,管理人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了沟通。徐男男回复就备用金会向新兴生态公司补齐票据;梁宇娴回复该笔欠款属实,但已经偿还部分款项,不清楚至今具体剩余应付款项金额;潘玉霞回复不知悉该笔欠款,不在其名下。

其他单位或个人因债务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或提供的联系方式无人接听等,未能有效联系到对应人员,无法核实相关情况。

标的物名称: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类资产29,641,678.83元

起拍价:11,512,145.48元,保证金:2,300,000元,增价幅度:110,000元(或整倍数)。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账款信息为管理人接管到的新兴生态公司移交的资料、管理人与债务人沟通、《清算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数据不一定精确。管理人未接管到全部的合同资料,无法查证应收账款是否有基础法律关系、亦无法提供应收账款的支持性文件。新兴生态公司及管理人对相关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于拍卖平台提交报名资质,资质内容为个人/企业的身份证明资料(1、个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资料,若委托他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料;2、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保密承诺书》(承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上述报名资质审核完成后,竞买人还须足额缴纳标的竞买保证金并完成正式报名程序。完成上述程序后,意向竞买人方能查阅资料。

2、本标的物的应收类资产为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类资产29,641,678.83元。若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发现债务人偿还了其他部分应收账款,则标的物以剩余价值转让,拍卖成交价格不变。参与竞拍者即视为认可此规则,不能将因应收账款价值减少视为不当履行职责而向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索赔。交付时以其现有价值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3、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应收账款文件对于应收账款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可能法律上或当事人间约定不得转让致使受让方无法行使权利,应收账款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应收账款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应收账款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7、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应收账款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应收账款文件可能与应收账款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就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竞买人自行承担。

11、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2、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应收账款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或缺陷。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应收账款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金律师:13811200956);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刘先生:16601111018,崔女士:18330353912)。对于已完成报名程序的竞买人,查阅资料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查阅资料。竞买人逾期没有参加查阅资料的,在拍卖前后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安排查阅资料。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调查(建议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未查阅资料的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后法院、破产人、管理人及辅拍机构不承担瑕疵责任,竞买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管理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需在报名阶段提供授权委托相关文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因破产企业情况特殊,故本次拍卖拍卖人不提供发票或票据。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或未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管理人无需进行催告,视为管理人已办理完毕全部移交手续,成交款不予退还,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七日内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账 户:811070101420291445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七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及有关费用后应于1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领取《债权转让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手续,能否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手续及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做应收账款转让的任何承诺。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应收账款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文件(若有,以实际现状为准)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移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全部交付义务履行完毕,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各类文书材料仅以实际移交为准。

4、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因债权转让通知书内容存在瑕疵导致买受人无法实现债权或产生其他纠纷的,管理人不予负责,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向买受人提供其他与催收应收账款相关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核对应收账款债务人身份、联系方式、交易详情、应收账款真实性、合法性、纠纷争议等。

5、管理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刘先生:16601111018,王女士:185480136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竞 买 须 知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29日10时至2026年1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破产网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 https://susong.taobao.com/)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需在报名阶段提供授权委托相关文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前往相关部门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逾期或未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管理人无需进行催告,视为管理人已办理完毕全部移交手续,成交款不予退还,由此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纳至管理人指定账户:

户 名: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

账 户:8110701014202914450 

【特别注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及有关费用后应于15日内,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前往管理人处领取《债权转让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手续,能否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手续及办理应收账款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做应收账款转让的任何承诺。拍品转让登记可能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无关。

2、如标的物存在冻结、质押等权利限制、政策原因或存在隐性瑕疵导致应收账款变更手续办理延长或者受阻等情况的,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保证买受人可避免上述情况,亦不就上述情况的发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管理人将持有的有关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文件(若有,以实际现状为准)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移交予买受人即视为全部交付义务履行完毕,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各类文书材料仅以实际移交为准。

4、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相关通知或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因债权转让通知书内容存在瑕疵导致买受人无法实现债权或产生其他纠纷的,管理人不予负责,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向买受人提供其他与催收应收账款相关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核对应收账款债务人身份、联系方式、交易详情、应收账款真实性、合法性、纠纷争议等。

5、管理人对标的提取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及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交割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标的物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如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因破产企业情况特殊,故本次拍卖拍卖人不提供发票或票据。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部门询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无法开具发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税费等其他费用增加的风险。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2%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七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软件服务费由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七日内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拍卖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阿里资产·破产网络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刘先生:16601111018,王女士:185480136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标的物调查表

标的物名称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类资产29,641,678.83元

标的物持有人 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文件 1、《拍卖成交确认书》;2、《债权转让通知书》

(该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标的物现状为准。)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标的物特别情况说明:

1、本次拍卖所涉及之应收账款信息为管理人接管到的新兴生态公司移交的资料、管理人与债务人沟通、《清算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获得,数据不一定精确。管理人未接管到全部的合同资料,无法查证应收账款是否有基础法律关系、亦无法提供应收账款的支持性文件。新兴生态公司及管理人对相关应收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可回收性不做任何陈述和担保。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买受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

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开始前于拍卖平台提交报名资质,资质内容为个人/企业的身份证明资料(1、个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资料,若委托他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资料;2、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 )、《保密承诺书》(承诺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上述报名资质审核完成后,竞买人还须足额缴纳标的竞买保证金并完成正式报名程序。完成上述程序后,意向竞买人方能查阅资料。

2、本标的物的应收类资产为新兴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应收账款类资产29,641,678.83元。若竞拍成交后买受人发现债务人偿还了其他部分应收账款,则标的物以剩余价值转让,拍卖成交价格不变。参与竞拍者即视为认可此规则,不能将因应收账款价值减少视为不当履行职责而向管理人或拍卖辅助机构索赔。交付时以其现有价值为准,拍卖成交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3、应收账款可能存在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4、与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5、应收账款文件对于应收账款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可能法律上或当事人间约定不得转让致使受让方无法行使权利,应收账款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或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6、应收账款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应收账款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

7、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8、应收账款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的可能,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消灭,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9、应收账款文件可能与应收账款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0、就应收账款提起诉讼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由买受竞买人自行承担。

11、管理人负责向买受人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向债务人送达的相关通知或文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12、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标的物的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13、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须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14、管理人将秉持诚信原则尽量提供给竞买人所需资料,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对标的物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5、应收账款可能存在的其他瑕疵或缺陷。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因上述问题发生费用及造成的应收账款不能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照片:

具体详见:https://susong-item.taobao.com/auction/1008914648727.htm






附件

【债权】公告、须知、调查表-新兴生态 .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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