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雅职工债权审核公示公告

智雅职工债权审核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南京智雅婴幼儿保育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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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债权审核公示公告

 

2025年4月23日,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191破7号之一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智雅婴幼儿保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雅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张向荣为管理人负责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职工债权依法进行了核查统计。

 

一、职工债权核查工作

为核实职工债权,管理人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后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江宁区劳动仲裁委申请调取了职工在诉、执行案件卷宗,并及时与职工联系,核实职工债权的金额以及职工安置情况。因管理人未接管到公司的任何相关材料,管理人将调取到的诉讼案件材料以及与职工债权人核实的情况作为债权确认依据。

 

二、职工债权确认情况

经管理人审核,职工债权人共24名,确认职工债权金额219,176.38元,系智雅公司欠发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三、职工债权公示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7月6日止。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即2025年7月6日前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特此公告。

 

 

南京智雅婴幼儿保育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0日

 

南京智雅婴幼儿保育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序号

名称

本金(元)

利息、罚息(元)

总计(元)

1

陈雨婷

5,288.00

0

5,288.00

2

禤美玲

12,000.00

0

12,000.00

3

姚萱

3,000.00

0

3,000.00

4

剡玉洁

9,239.00

0

9,239.00

5

潘翊君

9,920.00

0

9,920.00

6

郑玲

10,112.00

0

10,112.00

7

陈安新

8,751.00

0

8,751.00

8

聂丽莎

8,751.00

0

8,751.00

9

薛梅

11,327.00

0

11,327.00

10

黄金玲

9,838.00

0

9,838.00

11

宋亚男

8,751.00

0

8,751.00

12

吴颖慧

8,806.00

0

8,806.00

13

戴美

10,507.00

0

10,507.00

14

陈秀秀

10,066.00

0

10,066.00

15

周培芝

9,351.00

0

9,351.00

16

叶凡

10,150.00

0

10,150.00

17

张淑婷

8,710.00

0

8,710.00

18

谢扬

9,105.00

0

9,105.00

19

胡轶轩

8,742.00

0

8,742.00

20

杨雪

7,505.00

0

7,505.00

21

薛燕

21,962.00

0

21,962.00

22

彭保姣

5,740.00

0

5,740.00

23

林翠琴

5,675.38

0

5,675.38

24

方玉琴

5,880.00

0

5,880.00

合计

219,1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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