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债权确认结果

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债权确认结果

公开时间:2026-06-04 公 开 人: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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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9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 0291  4 号民事裁定书,根据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裁定受理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熵华节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 9日指定北京融商 (大连)律师事务所和大连永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717日,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和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接任熵华节能公司管理人,开展各项清算工作。

截至2026228日,共有5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2,118,562.33元。管理人确认债权34笔,金额144,979元。分别为:职工债权27,000元,普通债权117979元。管理人已将上述债权提交2026228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查,经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进行核查,均无异议。202664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了本管理人提交的债权审查结果。

特此公告。

 

大连熵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64


附件

(2024)辽0291破4号民事裁定书 (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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