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0-12-02 公 开 人: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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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12-1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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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定于2020年1218日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召开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山东硕华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

 

特别提示:鉴于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债权人安排一名人员参会,签到前需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在15天内有疫区接触史、旅居史的务必参会三天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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