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2-09-22 公 开 人:破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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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7-1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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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债务人株洲耀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721日裁定受理株洲耀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株洲耀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2021828日,本院发布《人民法院公告》,告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现本院定于202271215时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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