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胜利油田华滨天然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遴选胜利油田华滨天然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胜利油田华滨天然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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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胜利油田华滨天然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627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利津县法院”)作出(2025)鲁05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胜利油田华滨天然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当日利津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522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诚正勤律师事务所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现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通过公告公开招募的方式,遴选一家审计机构、一家资产评估机构。

一、破产清算企业与审计评估要求

1、破产清算企业为胜利油田华滨天然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2、审计机构须对华滨天然气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含专项审计报告),并配合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评估机构须对华滨天然气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同时,审计、评估机构要配合管理人做好相关工作。

3、审计费、评估费采取包干制(含差旅费、食宿费等费用)。

4、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质条件

1、申报机构需要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并入选山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名单;

2、曾经出具过破产的专项审计、评估报告;

3、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三、申报资料

申报机构应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述标报告等资料。(装订成册密封一式三份)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审计、评估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选人民法院审计、评估机构备选名单相关证明;

3、拟推荐从事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4、曾经出具过破产专项审计报告的证明;申报机构以往承办破产审计评估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

5、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6、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

7、审计、评估费用收费标准及报价;

8、申报机构对于未达到时间进度、人员配备等工作要求自愿放弃报酬支付的承诺函;

9、保密函一份,承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对获知所有财务、资产及破产案件信息保密。

10、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上述密封材料总字数不高于2000字)。

四、评选时间和地点

20257月15日9:00--11:30在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401管理人会议室,由管理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一家审计机构和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如需申报人参加磋商,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五、报告出具时间要求

1、选聘的审计机构应承诺接受委托后2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出具定稿;

2、选聘的评估机构应承诺接受委托后2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出具定稿;

3、上述报告需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同时必须保留完整的底稿备查。

六、机构选定及费用支付

1、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的项目业绩、报价、工作方案以及磋商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后,各选择一家机构作为前述审计、评估机构;落选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

2、审计评估费用采用后付费的方式,即审计评估机构先完成审计评估工作并提供合格报告,审计评估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

3、审计评估的实际结算费用应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由债权人会议或人民法院结合审计、评估机构工作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和具体工作业绩最终确定,且该费用的支付与管理人报酬同步支付。因华滨天然气公司可能属于无产可破企业,在无产可破案件终结后可能存在无审计、评估费用的风险。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有意承接上述审计、评估的机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3日内将书面报名材料密封一式三份报送或邮寄到管理人处。

收件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419办公室

收件人:卜祥亭律师

联系电话:13465467861

 

胜利油田华滨天然气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年七月


附件

遴选审计、评估机构公告2025.7.10.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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