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核实出资情况并履行相关义务的通知函

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核实出资情况并履行相关义务的通知函

公开时间:2026-01-21 公 开 人: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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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核实出资情况并履行相关义务的通知函

 

叶家平、上海厚穗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杰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智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淀法院”)于2025年12月8日作出(2025)京0108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万兴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并于2025年12月8日作出(2025)京0108破申17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管理人调取到的四维万兴公司工商档案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互联网公开信息,四维万兴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单位:人民币,下同),股权结构为:叶家平以货币方式向四维万兴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认缴期限为2018年7月4日。工商档案中未见验资报告或股东出资凭证。

2018年10月12日,四维万兴公司股东决定同意股东叶家平将其持有的出资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转让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转让给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出资6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转让给上海厚穗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四维万兴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由上海厚穗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组成新的股东会。

2021年6月28日,四维万兴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50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转让给宁波智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将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的200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20%转让给宁波杰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意将上海厚穗信息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350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35%转让给宁波杰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基于上述规定,海淀法院已受理对四维万兴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四维万兴公司的股东应当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截至目前,管理人尚未接管到四维万兴公司的财务资料,管理人现特通知贵方:请贵方于收到本通知函后立即履行出资义务,缴纳出资款,或者向管理人提供实缴出资凭证,前述出资款请支付至以下管理人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020004843920044708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

如有任何问题,请随时和管理人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为:张律师(联系电话为138 1028 3753)、李律师(联系电话为158 1033 9665),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0层。

特此通知。

 

 

北京四维万兴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1. (2025)京0108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2. (2025)京0108破申17号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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