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天行健搜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补充申报的公告

关于北京天行健搜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补充申报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24 公 开 人: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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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2024)京0117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天行健搜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7日指定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天行健搜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2024年12月6日公告信息,北京天行健搜侯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1月6日前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最后财产分配前补充申报。未申报的债权人对此前已进行分配的,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现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已与债务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生效后,将视为完成最后分配。请尚未申报的债权人立即与管理人联系。联系方式:刘律师,1851909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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