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77号街区的77M2-1、77M4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77号街区的77M2-1、77M4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公开时间:2026-04-01 公 开 人: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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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竞买公告

 

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荣宝”)将于2026年4月17日10时至2026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现公告如下:

标的物名称: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77号街区的77M2-1、77M4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起拍价:291,398,400元,保证金:29,139,840元,增价幅度:1,500,000元(或整倍数)。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简介

①土地使用权:

宗地名称

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证载面积(㎡)

证载用途

证载到期日

抵押/查封情况

一期土地

开中外国用(2005)第19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77号街区77M2-1地块

13,094.700

工业

2055/5/17

有抵押/有查封

二期土地

开中外国用(2009)第39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77号街区77M4地块

23,503.701

工业

2059/6/7

有抵押/有查封

 

②已办理房屋权证的房产:

所在地块

权证编号

房屋名称

建筑面积(㎡)

用途

 

抵押/查封

77M2-1地块(一期)

X京房权证开字第003674号

兴业街7号1栋101厂房

8915.74(含已抵偿给执行申请人杨阳3565平米)

厂房

 

随同土地使用权抵押

77M2-1地块(一期)

X京房权证开字第003674号

兴业街7号2栋房产

560.65

设备用房

 

随同土地使用权抵押

 

③未办理权证的在建工程:

所在地块

名称

面积(㎡)

用途

建成年份

 

抵押/查封

77M2-1地块(一期)

配套附属用房(红色)

4,881.50

附属用房

2012年12月

 

无抵押、未查封

77M4地块(二期)

二期房产-生产研发楼

38,271.00

生产研发

2012年12月

 

随同土地使用权抵押

77M4地块(二期)

二期房产-1#厂房

20,470.00

厂房

2012年12月

 

随同土地使用权抵押

77M4地块(二期)

二期房产-2#厂房

8,662.20

厂房

2012年12月

 

随同土地使用权抵押

77M4地块(二期)

二期房产-人防室外入口

69.00

人防室外入口

2012年12月

 

随同土地使用权抵押

   标的物特别说明:

1、第003674号房产

① 根据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牡法执字第17-12号),房产证号为X京房权证开字第003674号房产西侧建筑面积3565平方米已抵偿给执行申请人杨阳。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杨阳已完成抵债房产的产权登记,登记面积3472.47平方米,但1)抵偿面积为第003674号房产1栋101房产的部分面积,与仍属康特荣宝名下的房产未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测量后分割;2)尚未进行土地使用权分割,相应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康特荣宝名下。由此,杨阳所持抵债房产对应之土地使用权或存在权属纷争(康特荣宝所持003674号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且受房地一体政策限制,土地使用权存在无法办理分割手续的风险。该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解除拍卖或要求返还价款)。

② 第003674号房产咨询价值已剔除抵偿给杨阳的、且已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3472.47平方米建筑面积。

③ 第003674号房产1栋101厂房现由杨阳实际占用,若杨阳不配合腾退的,买受人需自行解决该等房产所涉腾退问题。

2、关于77M4地块、77M2-1地块上在建工程

① 编号为建字第110301201000025号、2010规(开)建字002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77M4地块、77M2-1地块上五处在建工程的规划信息:1)建设位置:77M4地块(二期土地)77M2-1地块(一期土地),2)建设规模:72 353.7平方米。实际建设情况:上述4层配套附属用房(红色外观)实际建设于77M2-1地块(一期土地)土地范围内;生产研发楼、1#厂房、2#厂房、二人防室外入口等四处地上建筑实际建设于77M4地块(二期土地)土地范围内。上述五处地上建筑物均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且无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存在整改及无法办理权属证明的风险。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如需继续建设或办理产权登记,须自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申请补办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消防验收、规划核验等手续,并自行承担因资料缺失、现状不符合现行规范标准所导致的整改费用、罚款及无法通过验收的风险。管理人对前述在建工程能否最终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作任何担保。

② 建设于77M2-1地块(一期土地)的配套附属用房系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建成,不属于抵押财产。

③ 建设于77M4地块(二期土地)的生产研发楼、1#厂房、2#厂房和防室外入口房屋等四宗地上建筑物,根据77M4地块土地使用权第一顺位抵押权人所持编号为京技房地他项(抵2011)第060号《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记事栏所载事项“抵押物为开发区77M4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在建工程面积67 472.2平方米,目前已主体完工”,该等在建工程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竞买人支付完成全部款项后,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对应的款项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受偿后,应配合解除抵押权。抵押权人不配合的,管理人申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调解除。

④ 上述在建工程被原施工单位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占有使用,原施工单位对该等在建工程变现款项享有一定金额的优先受偿权。竞买人支付完成全部款项后,原建设单位应配合腾退,若其不配合的,买受人需自行解决该等房产所涉腾退问题。

3、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是否存在欠费、停供、私接或需重新报装的情况,管理人不保证过户后能够正常接入或使用,相关恢复或开通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地块空置区域改建为临时停车场,短期出租给某管理事务中心使用。竞买人支付完成全部款项后,管理人负责推进租赁合同解除并协助推进腾退事宜。

 

重要提示:

1、标的物(包括一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二期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现状为准,建筑物的面积、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房产)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拍卖标的物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管理人无法查知。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图片、视频或其他说明材料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全部风险。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现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将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则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请竞买人竞拍前应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政府部门进行全面核查和了解,对标的物的权属、质量、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标的物是否存在历史遗留的出让合同违约、土地闲置、规划条件未达标、违建未处理等情形,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由此可能产生的行政处罚、整改义务或补缴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需充分评估相关风险,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康特荣宝及其管理人不对标的物的合法性、权属分割可行性、过户可行性及后续使用提供任何保证。

2、本拍卖标的物如有相关产业规划导向等政策问题,买受人自行向辖区有关部门咨询。买受人须充分了解并确保自身符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产业准入、注册资本、投资强度、环保要求等相关入驻条件。具体准入标准及审核流程,买受人应在竞买前自行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若因买受人不符合前述入驻条件导致无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按照悔拍处理,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康特荣宝破产财产。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拍卖机构或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赔偿。如因产业准入等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在原地开展相关生产经营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有无存在消防、安监等需整改的问题竞买人需自行去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并至主管行政部门进行咨询,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作任何承诺,如确属存在更正违章等情况,则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进行整改,若有处罚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77M4地块、77M2-1地块目前尚有法院查封未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北京作为试点城市,债务人的不动产被相关单位查封后,查封单位未依法解封的,允许破产管理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置。

4、特别提示注意的是,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等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5、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付款或拒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管理人有权重新处置标的物,原买受人已付款项(含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承担差价损失。

6、其他未尽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之日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统一安排现场看样。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预展事务,有意者请与联系(联系电话:刘先生:15901366440;李先生:13552572522;王女士:18201408042)。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进行调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三、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限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拍卖。但须在拍卖开始日的两日前与管理人或辅助拍卖机构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到管理人或辅助拍卖机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承办本案件的人民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与管理人或辅助拍卖机构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供材料或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管理人或辅助拍卖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管理人确认资格及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购买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本次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费用。因标的物转让权属发生变更买卖双方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契税、印花税、水利基金、出让金、应补地价、罚款、滞纳金等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和可能需要补交的相关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八、签署成交文件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缴纳拍卖保证金平台生成的竞买号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十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 名: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三元桥支行;账 户:8110701013602208443)。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未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全部余款缴入指定账户,以及买受人明示或暗示其悔拍等情形)的,管理人可重新委托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特别提示:

1、综合服务费由拍卖辅助机构收取(按照成交价格的1.7%计算,封顶不超过200万元)买受人需在成交之后十日内将综合服务费汇款至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110945693810201;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技术服务费由京东拍卖平台收取,京东拍卖平台出具成交价0.5%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技术服务费。在买受人支付技术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自动转入破产管理人指定账户。

3、上述综合服务费和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京东拍卖平台和拍卖辅助机构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开具或在京东平台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在缴纳完全部拍卖款项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签署好的拍卖成交文件,自行前往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管理人给予配合。管理人不对“能否转让”“转让时间”“转让税费”等转让事项做出承诺。如因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标的物存在查封冻结、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和相关规则限制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包括长时间延迟)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依法提供相应文件。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建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处理。

3、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其中有关材料的准备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限管理人无法明确知悉,买受人不得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过长为由进行悔拍,或者要求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以及赔偿任何损失。

4.管理人不负责标的物的腾退及清场交付,买受人需自行负责腾退及承担相应费用与风险

5.买受人需要在支付完毕全部拍卖成交价款的3个工作日内实际接管拍卖标的物。

十一、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本《竞买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辅助拍卖机构咨询;拍卖标的物详情请咨询管理人或辅助拍卖机构。

十三、破产案件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刘先生:15901366440;李先生:13552572522;王女士:18201408042;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法院监督电话:010-68639038。

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康特荣宝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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