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15 公 开 人: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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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朱詠梅 联系方式: 19537605173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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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3日作出(2025)豫13破申1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宛达昕公司”)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 2025年12月9日选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宛达昕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进场后,已取得宛达昕公司2021、2022、2023年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邓高速建设投资及相关债权债务专项审计报告》(期间为2007年8月至2023年12月31日)。为推进快速破产清算和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开展,管理人现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宛达昕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宛达昕公司基本情况

宛达昕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22日,注册资本8500万元。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建设和运营,法定代表人:郭永厚;公司住所:南阳市北京北路6号;公司所属行业为交通运输业;经营范围:对高速公路及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内邓高速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建筑材料、二三类机电、机械设备及配件经销。

2007年8月,南阳市政府与宛达昕公司签订了“关于内邓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负责内乡至邓州高速公路(下称“内邓高速”)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内邓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干线沪陕(上海至西安)和二广(二连浩特至广州)在河南省南阳市境内的联络线,全长89.108公里,于2016年1月24日建成通车。

经审计,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宛达昕高速公路公司账面资产总计:5,552,071,588.27元,账面负债合计:8,229,047,525.20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76,975,936.93元。

二、工作内容要求

审计机构以2025年11月13日(破产案件受理日)为基准日,依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宛达昕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债务人股东实收资本的到位情况进行复核;

(二)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情况及形成过程进行全面清查;

(三)对债务人的存货进行清查;

(四)对债务人的各项无形、有形资产进行清查;

(五)对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六)对债务人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的有关行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七)对债务人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的有关行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八)对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在账务上是否有反映进行核查;

(九)对债务人的股东或关联方、高管侵占公司财产的情况进行清查;

(十)对债务人的对外投资进行核查;

(十一)清查其他违法违规的账务处理;

(十二)对主要资产投资建造以来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自有资金、对外借款与偿还(含代偿)、工程欠款等进行全过程专项审计,并出具检查报告;

(十三)对主要资产托管运营以来的收入、支出以及扣划明细进行全过程专项审计,并出具检查报告;

(十四)其他应当审计的事项。

上述清查结果应在审计报告或另行出具的报告中载明,根据法院及管理人的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同时,审计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管理人共同完成对财务账簿资料的接管工作;

(二)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中涉及债权申报审查、诉讼仲裁等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等;

(三)破产重整工作中涉及其他税务咨询。

三、审计机构的报名要求

1. 法院名册要求:已入选河南省内法院的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单库的可优先。

2. 独立性与合规性:与债务人、主要债权人无利害关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不良执业记录。

3. 破产重整项目经验:具有办理破产重整案件的审计经验的可优先。

4. 交通运输企业审计经验:具有高速公路收费企业审计经验及高速公路建设专项审计经验的可优先。

5. 专业团队配置:保证充足人员现场办公,并能在30天时限内出具明确审计结论的报告初稿。

四、材料申报

为保障报价保密性及评审公平性,参与机构应当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16:30至17:00之间的半小时内,向管理人(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电子版发送邮箱:wandaxinguanliren@163.com,联系人:朱詠梅,联系电话:19537605173,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发送投标文件。提请特别注意,提前发送或晚于截止时间(即2025年12月18日下午17:00)发送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中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书等(复印件);

(二)机构和拟派驻本项目的人员从业经验、主要业绩说明材料;

(三)报价方案(包括费用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垫资的意愿及款项支付节点),报价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差旅费包含报价在内,不单独报价/报销,质优价廉的报价将获得优先考虑;

(四)工作方案(列明工作思路、人员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申报机构优势等);

(五)承诺书。至少应包括:承诺(1)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4)不存在任何利益冲突;(5)初稿完成时间以及如何确保按期完成。

五、评审方式及遴选结果

(一)评审方式。管理人将指派成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程序按以下要求进行:评审组原则上将对候选审计机构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评审,如管理人认为有必要的,评审组将通过腾讯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时间由管理人另行以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

评审组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后查阅邮箱,根据资质业绩、报价、完成期限、服务方案和团队、陈述等因素进行评分。评审组最后将按得分高低确定一家审计机构作为首选,一家审计机构作为备选。

(二)遴选结果。管理人将在确定审计机构后,上报法院审核,并由管理人与中标机构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六、其他事宜

审计机构提交的申报文件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参与遴选的机构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


南阳宛达昕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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