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移交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的公告

关于要求移交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12 公 开 人: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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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移交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

的公告

2026火焰山破管字第013号

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文镔及相关负责人员: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25年1230日作出(2025)粤0604破申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同日指定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员应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管理人经多次通过邮寄接管材料及电话联系,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文镔股东黄舒均无法联系现管理人公告通知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员于20262月26日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公司财务账套、纳税系统的账号及密码(财务账套、个人所得税纳税系统、网上纳税申报系统)、税局管辖及专管员电话

2、公司账本(从开业到至今总账、明细账、多栏账、备查账、出纳日记账)

3、公司凭证(从开业到至今)

4、公司银行资料(银行账户、印鉴、支票〈包括作废的〉、电汇单、人民银行查询密码、印鉴卡,回单箱卡、各银行网银密码及U盾等)、现金余额。至移交日未入账的原始单据。

5、公司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6、公司纳税申报表(逐年逐月的综合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土地使用税申报表、房产税申报表、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7、公司未履行完及在履行的合同(土地合同、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借款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股权投资协议)

8、公司证件正副本(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信用证、公司章程、机读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社保证、贷款卡、贷款卡年审决定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检查一下证件是否全部年审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9、公司报告类(验资报告、逐年汇算清缴报告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报告)

10、公司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及车辆等产权证

11、房产或仓库等钥匙

12、相关业务联系电话(税局、银行、工商)

13、诉讼相关资料

14、股权投资的协议章程

15、其他需移交的资料

在移交上述材料给管理人之前,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应对其占有上述资料进行妥善保管,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上述资料的,相关人员应作出合理书面说明或者提供有关证据、线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3月17900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应指派负责人列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未接管到的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自破产受理之日(2025年1230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佛山市火焰山餐饮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年二月十一

 

附:

1、管理人联系方式

余晓彤13450889404;曾华平13928209079

2、(2025)粤 0604 破申 97 号《民事裁定书》

3、(2025)粤 0604 破申 97 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4、(2025)粤 0604 破申 97 号《通知书》

5、2026)火焰山破管字第006号关于接管公司的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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