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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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四川能投量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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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能投量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次债权人会议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通知

2025)泰破管能字第18号

四川能投量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6月30日,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召开四川能投量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提请各债权人表决以下五项方案:《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提起追缴股东出资诉讼的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期限至2025年7月15日17时止

本次债权人会议有临时表决权的债权人应到4债权金额共88193075.3元,实到4,代表债权金额88193075.3元。现表决期限届满,管理人将表决情况汇报如下

1针对《财产管理方案》表决同意的4户,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100%代表债权88193075.3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100%;

2、针对《财产变价方案》表决同意的4户,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代表债权88193075.3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100%;

3针对《提起追缴股东出资诉讼的方案》表决同意的2户,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50%,代表债权金额5503796.04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6.24%;

4针对《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表决同意的4户,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100%代表债权88193075.3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100%;

5针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表决同意4,占出席债权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100%代表债权88193075.3元,无财产担保债权总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四项方案,表决未通过《提起追缴股东出资诉讼的方案》

若债权人认为本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

 

四川能投量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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