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构邀请函

审计机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5-07-01 公 开 人:天雄健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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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5月21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211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山东天宇昶通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对天雄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健公司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6月4日作出(2025)鲁0211破9号决定书,指定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地进行和开展,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法院的要求拟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天雄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债权债务情况等提供审计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审计机构邀请函-天雄健新材料公司.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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