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28 公 开 人:山东利得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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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6年2月6日9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债权人会议对《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表决。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组、税款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组因全额即时清偿,该组债权人的权益未受到重整计划的调整或影响,不参与本次重整计划的表决,视为表决通过。现将债权人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1、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组债权人人数为455人,有表决权债权总金额为381,192,922.95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人数为322人,其中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为289人,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89.75%,本组出席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金额为276,645,875.77元,占本组债权总金额的72.57%,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有财产担保(优先)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债权人人数为1人,有表决债权总金额为5,351,065.95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人数为1人,其中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为1人,本组出席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金额为5,351,065.95元,占本组债权总金额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税款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债权人人数为245人,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金额为45,363,018.30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人数为167人。其中投赞成票的债权人人数为159人,占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人数的95.21%,本组出席会议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金额为38,933,998.57元,占本组债权总金额的85.8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本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普通债权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4、出资人组:

出资人组由截至 2025 年 4 月 30日工商登记在册的鼎顺公司的股东李志超(占股80%)和杨振亚(占股20%)组成,李志超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同意重整计划草案股东的股权占比80%。因此,出资人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沧州市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2月28日

附件

2026.2.28鼎顺公司第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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