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终结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民事裁定书(终结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公开时间:2026-03-25 公 开 人:河南龙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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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5)豫1323破8号之四

申请人: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3月24日,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拟订的《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请求本院终结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查明: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30日,注册资本为4600万元,系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齐书印。公司住所地西峡县阳城乡街北工业园,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铸铁件、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等。2025年11月26日,本院裁定宣告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2026年3月24日,本院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同日,管理人将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结,并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

本院认为:管理人执行完毕《分配方案》,最后分配已完结,并向本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两年内,管理人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依照本院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峡县力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判员   杜鸯鸯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吕亚武

书记员       谢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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