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5 公 开 人: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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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红阳破管字第12

一、破产案件受理情况

2025年7月1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706破申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5年7月21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0706破5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担任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遴选资产评估机构

(二)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8万元人民币;成立时间:2004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王守富工商注册号:32070040000436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岗埠农场西工业园区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复混肥、BB肥、钾肥、磷肥、微肥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无

(三)项目需求及评估范围

1.项目需求: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处置提供专业、客观的价值参考依据同时,本案针对税务部门的债权申报要求,本次评估需要提供土地原值等评估数据,以协助确定相关计税基础。

2.项目评估范围: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红阳公司名下资产及实际占有的资产。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

1)不动产(具体情况以现场查勘为准)。

序号

不动产证书号

不动产单元号

坐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利类型

1

连云港市房产证_X00230772

320700000000GB00000F00124672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755.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2

连云港市房产证_X00230771

320700000000GB00000F00202580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355.9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

连云港市房产证_X00230771

320700000000GB00000F00035404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408.5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

连云港市房产

_X00230749

320700000000GB00000F00035405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94.7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

连云港市房产

X00230747

320700000000GB00000F00157212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263.8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

连云港市房产

_X00230746

320700000000GB00000F00035246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723.7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7

连云港市房产证_X00230736

320700000000GB00000F00124671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1740.2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8

连云港市房产

_X00230735

320700000000GB00000F00035403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241.6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9

连云港市房产

_X00230729

320700000000GB00000F00035407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755.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0

连云港市房产

_X00230728

320700000000GB00000F00035408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755.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1

连云港市房产

_X00230726

320700000000GB00000F00157213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906.1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2

连云港市房产

_X00230725

320700000000GB00000F00035406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85.5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13

连云港市土地证_连国

用(2009)第XP001899号

320706402002GB00020W00000000

新浦区岗埠农场驻地工业园区内

11951.3

工业用地

2)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具体情况以现场查勘为准)

3)机器设备(具体情况以现场查勘为准)。

4)无形资产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证书等。

(5)其他资产

三、评估范围及内容

贵单位的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评估基准日:基准日由评估机构根据对评估标的物进行处置变现为目的确定;

2.评估对象:红阳公司名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等。实际资产状况需要资产评估公司现场勘查并根据相关客观材料进行判断;

3.评估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报名人承诺的评估报告出具截止日期前出具评估报告(终稿),从进入评估现场开始,及后续清算/重整程序进行期间,如发生资产变动时,评估机构要按要求派评估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出具说明函;

4.进入评估现场,应对现场资产进行实盘评估,并对评估现场及相应资产进行拍照、摄像,并妥善保存照片、影像资料;

5.如在后续清算/重整程序进行过程中,评估报告超出期限的,按要求再进行评估或出具相应说明;

6.按管理人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利害关系人就评估事宜提出的问题、予以及时解答;

7.其他管理人提出的要求和需要完成的工作。

四、报名人员的资格及参与人员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报名人与本案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报名人的特定资格要求:报名需具有相关资质并且报名人需已编入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

4.报名人需提供3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5.报名人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要求;

6.报名人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人数、工作人员具备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7.报名人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承诺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

8.本次遴选机构的范围面向全国,但报名机构需保证在连云港有分公司、办事机构或者有实力就本项目派驻常驻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报价要求

1.参照《江苏省涉案财产价格鉴证收费项目标准》为最高限价,报名人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高于该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报价采用最高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

2.报名人报价作为遴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3.本项目在清算/重整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如报名人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4.报名报价为包干价,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六、报名文件的组成

1.报名人基本情况、资质,包括评估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机构或(和)拟派人员从业经验说明材料一份

3.工作方案(列明人员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及时间进度安排等)

4.项目报价表;

5.承诺书(报名人与本案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6.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复印件;

7.报名文件制作份数1份,需在每页加盖公章。

七、提交报名文件截止时间

报名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91216:00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007室

接收人: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管理人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采用文件密封形式将投标文件送达(不限于快递或现场送达管理人办公室,选择快递送达的截止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八、对本次遴选程序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7号科创城3号楼1007室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迪,电话:18936682258

九、选定及确认的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等事项择优选择,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管理人将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的要求,根据报名情况选择最终的评估机构并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备案

十、评估费用的支付

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评估费用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支付,采用先完成评估工作后付费的方式于破产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予以优先支付。

 



江苏省红阳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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