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29 公 开 人: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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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债权人: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日作出(2022)川0104破申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城建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对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2月6日作出(2023)川0104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联合担任中城建公司的管理人,潘仕强为负责人。

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决定召开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5年8月14日

二、会议方式

以书面非现场方式召开

三、会议议程

1.管理人作《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2.管理人作管理人作《债权审查工作报告》,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3.管理人作管理人作《关于降低重整投资金额的报告》,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4.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草案)》,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如有变更代理人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管理人将通过电子送达或邮寄形式寄出,请各债权人注意查收。若有问题可向管理人致电联系(管理人联系电话:13880812668)。

特此通知。

中城建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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