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发票作废公告

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发票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4 公 开 人: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52次
  • 打印

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发票作废公告

202565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65日指定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证照、印章、空白增值税发票等。现管理人声明: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税务发票及重要文件等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即202565日起作废,之后与之相关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202565日之前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经管理人追认后方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安徽斧川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

 


附件

13斧川--印章、证照、发票作废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