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粤04破69号 珠海卓夫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5)粤04破69号 珠海卓夫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6-01-20 公 开 人:珠海卓夫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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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1-2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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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5)卓夫破管字第1号

珠海卓夫置业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5年12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4破申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珠海卓夫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作出(2025)粤04破69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25条规定,具体包括:(1)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5)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其他法律程序

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推进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现就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特殊说明

(一)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于2026年2月28日18:00前(含当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二)逾期申报后果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若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补充申报债权人将无法获得清偿。

(三)特殊债权申报说明

1.连带债权人可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共同申报债权,申报时需注明连带关系及其他连带债权人信息;

2.保证债权申报需提供主债权合同、保证合同及主债权人未全额受偿的证明;

3.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债权人应申报全部债权数额,注明条件/期限成就的时间节点及依据;

4.未到期债权自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2025年12月22日)视为到期,利息计算至该日(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5.主张抵销权的债权人,需在申报时一并提交抵销权申请书及债权债务对等的证明材料,抵销权行使需符合《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

1企业债权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2自然人债权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手印需覆盖签名);

2.委托代理材料(委托他人代为申报时需提供)

1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代理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3代理申报人为律师的,还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3.债权申报核心文件

填写完整的《债权申报书》《债权申报表》(原件);

4.申报债权的证明材料

1基础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会计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依据等书面材料;

2生效法律文书:已由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的,需提交相关裁判文书及其生效证明书;已申请执行的,还需提交受理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件;申报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的,务必提交生效证明或送达证明;

3材料效力说明:所有复印件需承诺“与原件一致”,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对,逾期未提供的视为申报材料不完整;

5.联系方式确认文件:

填写完整的《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明确申报人的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银行账户等信息,以便管理人联系及后续分配款项发放。

以上资料请整理成册并编制《债权申报文件清单》后一并提交,必要时携带全部原件供管理人核对,现场提交的需提前与管理人预约。所有企业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均可),关键页(如合同金额页、签字页)必须单独盖章。

三、债权申报方式

(一)线下申报

申报材料可现场提交给管理人或邮寄至管理人处(不接受到付);

管理人通信(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路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19楼

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人:曹峻源 19128236332

(二)咨询及材料获取渠道

1.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债权申报材料咨询:曹峻源19128236332;

债权人会议预约及非现场参会咨询:郑晓明13928027975;

债权异议及其他法律问题:可发送邮件至zhzfzyglr@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债权异议+债权人名称”,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咨询注意事项:咨询时请提供债权人名称、债权金额、申报编号(线上申报后获取),以便快速查询;不接受匿名咨询,不通过短信、微信回复书面咨询内容。

2. 附件模板获取:

1)自行下载:网页搜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在网页内查询珠海卓夫置业有限公司下载电子版附件;

2)邮件申请:向管理人邮箱zhzfzyglr@163.com发送邮件,主题注明“附件获取+债权人名称”,正文注明所需附件名称,管理人将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版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安排

(一)会议基本信息

1)会议时间:2026年3月12日上午9时40分;

2)会议地点及召开形式:本次债权人会议仅采用线上形式召开,不设线下会场;

3)参会资格: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二)参会需提交的资料及线上参会指引

1.主体资格证明(同本通知第二条第1款

2.委托代理相关文件(同本通知第二条第2款):

3.线上参会专属指引:

1)链接及密码获取: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通过债权人在《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中预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送网络会议链接及登录密码,请务必及时查收并妥善保管;

2)设备及软件要求:参会前需提前在电脑、手机等设备上安装指定会议软件(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并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及音视频功能测试,确保网络通畅;

3)登录注意事项:参会时需使用接收链接的手机号或邮箱登录会议,登录后请将参会名称修改为“债权人全称+参会人姓名”(企业债权人)或“债权人姓名”(自然人债权人),以便管理人核实身份;

4)异常处理:若未收到会议链接、密码或登录后无法正常参会,请于会议召开前1个工作日联系管理人(联系人:郑晓明13928027975)。

(三)表决规则确认

债权人可填写《同意通过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以默认方式进行表决/发表意见的确认书》,同意后续债权人会议采用函件、电子邮件、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表决。

五、风险提示

1.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不得虚构债权或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将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31条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3.破产期间,债权人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否则由此导致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相关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特此通知。

 

珠海卓夫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113


附件一:《债权申报文件清单》样式

附件:《债权申报书》样式

附件:《债权申报表》样式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式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样式

附件七:《同意通过非现场形式召开债权人会议、以默认方式进行表决/发表意见的确认书》样式

注:需要上述附件电子版的,请联系管理人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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