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通知

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23 公 开 人: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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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通知书

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福州市润合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623 日作出(2025)闽01破申26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由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摇号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为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依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于2025824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详见附件A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

2、管理人联系方式、债权申报地点及时间

联系人: 18350627008(何律师)、18650487973(张律师);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2号仓山万达中心A2#21层;接受申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债权申报方式

所有债权以递交书面申报文件为正式申报提交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证据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4、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涉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等)的,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对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之日(20256 23 )止。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5、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 9 17 日上午 900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鼓山法庭五楼会议室(或通过福州破产案件辅助系统在线方式)召开,你方依法申报债权后有权利参加。

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福州市原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A8补充申报债权的审查和确认收费标准.docx 下载
A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 下载
A4债权人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受偿账户确认书.doc 下载
A2.2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A1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A7债权人权利告知书.doc 下载
A5特别授权委托书.doc 下载
A3债权申报证据清单.doc 下载
A2.1债权申报书.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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