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8-02 公 开 人:曲靖市麒麟区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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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通知

 

徐辉、蒋福昌、郭晴春、李欣、刘惠云、马自荣、谢长山、刘殿伦、殷运华、王艳、毛春梅、戴家宾、尹秋萍、蔡良方、刘谷花、毕华、梁学昌

曲靖市麒麟区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裕地产”)破产清算案件,贵院于201887日依法裁定受理,并作出(2018)云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8)云031号《决定书》,指定了破产管理人,2022329日贵院裁定宣告昌裕地产破产。

根据管理人获取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昌裕地产持有曲靖博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研实业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昌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裕物业公司”)、 曲靖市麒麟区昌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裕小贷公司”)、 瑞丽市昌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裕酒店公司”)共四家公司的股权,昌裕地产持股比例及被投资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

名称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昌裕地产持股比例

其他股东持股比例

 

1

博研实业公司

274万元

2003/4/4

87.98%

徐辉1.3318%、蒋福昌1.1695%、郭晴春1.0134%、李欣0.9792%、刘惠云0.9191%、马自荣0.8785、谢长山0.8622%、刘殿伦0.8069%、殷运华0.7663%、王艳0.7257%、毛春梅0.6866%、戴家宾0.6346%、尹秋萍0.6216%、蔡良方0.6216%

 

2

昌裕物业公司

50万元

2005/6/9

60%

刘谷花40%

3

昌裕小贷公司

6000万元

2010/4/21

40%+30%

毕华10%、梁学昌10%、刘谷花10%

受让刘京、刁波、刁全超3人各持有10%股权,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昌裕酒店公司

200万元

2013/1/29

100%

/

根据2020925日经昌裕地产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曲靖市麒麟区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务人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并经债委会决议同意,管理人将于202592日上午9:00时至202599日上午9:00时止,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以“整体打包”拍卖的方式处置昌裕公司对上述四家公司持有的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管理人拟将昌裕地产所持四家公司的股权以“整体打包”的方式拍卖处置,起拍价为¥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保证金为¥5,000.00,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拍卖,价高者得,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即可成交。你方作为博研实业公司、昌裕物业公司、昌裕小贷公司、昌裕酒店公司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你方对本次整体打包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你方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于20259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并于竞拍时参加竞拍,否则视为你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管理人将在收到你方的《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后,在拍卖平台上录入优先购买权人信息。

特别说明:

1.如你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行使优先购买权主体信息表》,或提供的信息有误,致使管理人无法在拍卖前录入你方优先购买权人信息或录入错误,导致你方在竞拍时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或你方在上述竞拍时间未参与竞拍的,均视为你方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如竞拍时没有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其出价低于其他竞买人的,则由最高竞价者竞得昌裕公司对外持有的四家公司的股权。

3.请你方务必仔细阅读本次股权拍卖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如你参加本次股权拍卖,视为你承诺遵守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中的所有条款。

特此通知。

曲靖市麒麟区昌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82

 

管理人联系方式:

朱律师,电话:19948748797,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914号摩根道资本中心5栋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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