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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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5)鲁08911

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7月3日,本院裁定受理山东能源集团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2025714日指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5年8月22日前,向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济宁高新区万丽富德广场三层联系人:戴律师联系方式18605375809),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山东中鼎云联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91930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另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二〇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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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鲁0891破1号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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