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整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三批)

关于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整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三批)

公开时间:2026-02-09 公 开 人: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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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

管理人文件

綦齿传动破管字[2026]第0001号

关于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整案

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三批)

 

2024年2月2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中院”)裁定受理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綦齿传动”)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綦齿传动管理人。2025年4月29日,五中院依法裁定綦齿传动进入重整程序。2025年11月13日,五中院依法裁定批准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綦齿传动第一批、第二批职工公示的债权已经五中院裁定批准。根据部分职工反映和公司提供的资料,经管理人补充调查,补充核定职工债权如下:截至2024年2月22日綦齿传动欠付承接16名原綦齿零部件公司员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用共计32550.01元、欠付职工高温补贴140元、欠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7928元,并作职工债权第三批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日期截至2026年2月24日止。

綦齿传动职工自本次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补充核定职工债权所附清单记载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在收到更正申请后再次复核;经管理人再次复核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工逾期未对职工债权提出异议、以口头形式提出异议或者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附件:《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第三批)》


附件:

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职工债权表

(第三批)

序号

姓名

人员类别

欠缴养老保险个人部分(元)

欠付高温补贴(元)

欠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元)

1

郭强

在职

-

140.00

-

2

袁举翠

在职

1643.95

-

-

3

范文平

在职

2143.00

-

-

4

杨小丽

在职

1643.95

-

-

5

王建军

在职

2260.40

-

-

6

杨光

在职

1643.95

-

-

7

陈军

在职

4109.85

-

-

8

周瑞东

在职

1643.95

-

-

9

赵丽娟

在职

1643.95

-

-

10

丁访月

在职

4462.10

-

-

11

杜贤田

在职

1643.95

-

-

12

郭敏

在职

657.58

-

-

13

姚玉容

在职

657.58

-

-

14

王世举

离职

1643.95

-

-

15

刘维

离职

2524.60

-

-

16

吴中群

离职

2465.90

-

-

17

黄瑞

离职

1761.35

-

-

18

罗胜

离职

-

-

47928.00

合计:

32550.01

140.00

47928.00

 

 

 


附件

綦齿传动重整案职工债权的公示(第三批).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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