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中标公告

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中标公告

公开时间:2025-01-08 公 开 人: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浏览次数:6813次
  • 打印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江法院”)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2024)川0522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尚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恒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申请(以上四家公司合称”瑞馨公司“),2024年8月12日,作出(2024)川0522破申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泸州开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提高预重整效率,预重整管理人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全国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尚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恒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管理人于2024年11月6日上午10时组织评审。因其他原因,2024年11月6日上午10时未顺利组建评审委员会,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文件进行封存。2025年1月7日,评审委员会组建完成,于2025年1月7日上午10时继续开始评审工作,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尚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恒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审计机构为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泸州市国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市尚廷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泸州市恒馨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实质合并预重整案评估机构为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1月13日。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管理人并提交书面异议(联系人:韩律师;联系电话17396969698)。异议期满没有异议的,管理人将向中标人送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泸州市瑞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