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5-18 公 开 人: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305次
  • 打印

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

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债务人、财产持有人:

2026年3月30日,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5)黑02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5月13日做出(2026)黑02强清1号决定书,指定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担任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并依法负责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

一、现就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爱格广场7层黑龙江铭昊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姜跃辉,电话:13212823699;

(三)债权申报需提交材料;《债权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明材料及证据材料;

(四)提交材料注意事项:申报债权数额必须真实、具体明确;债权申报包括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的,注明计算方式;申报债权时未申报利息或违约金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及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占有或者持有的公司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及卷宗等材料或提供相关线索,如拒不配合,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黑龙江中超纳米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