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9 公 开 人: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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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任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 年11月15日作出(2022)黔27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朱秋琳对被申请人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1月24日作出(2022)黔27破15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都匀分公司”为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全面清核盛世广场的资产情况,管理人决定公开选任专业机构对其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经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确认,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向符合担任盛世广场破产清算案专项评估工作比选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曾用名

贵定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定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723MA6DJH2F5Y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城关镇解放南路

法定代表人

覃晓波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4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五金、建材、装饰材料批零兼营,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和门面出租。农副产品、肉食、家禽水产、蔬菜水果、土特产批发零售

登记机关

贵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贵州华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740

货币

87.00%

吴庆文

260

货币

13.00%

  

2000

货币

100.00%

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评估机构需具有司法评估资质,评估机构需入围《贵州省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具有司法评估资质;

3.与盛世广场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5年5月1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5年5月1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5月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5年5月1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评估工作的情形。

4.未受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评估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

(二)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202575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盛世广场管理人202576日进行比评分程序选的结果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一)评估的目

盛世广场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进行价值评估(包含市场价值+清算价值+重置评估价值),确定企业的破产财产和担保财产的价值。

(二)评估基准日

2022 年11月15日

(三)评估工作内容

对盛世广场所有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包含市场价值+清算价值,评估对象包括盛世广场的住宅、商铺等不动产)。

(四)评估工作重点

对盛世广场名下住宅、商铺等不动产进行价值评估;

因相关资产正在盘点中,评估报告需要分批出具,评估报告的初稿需在管理人带领评估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或者向评估机构提供资产相关测绘数据后15日内前提交给管理人。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选的评估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人民法院选评定:

1.参加盛世广场破产评估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评估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评估机构入围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评估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 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报价等)。

比选规则

因相关资产正在盘点中,具体住宅、商铺的数量暂不确定,评估机构的报价为评估每平方米住宅、商铺的单价,管理人针对评估机构的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分的评估机构中标。

评分规则:

1.商铺单价报价权重占60%,得分=60%*(最低商铺报价/该机构商铺报价);

2.住宅单价报价权重占30%,得分=30%*(最低住宅报价/该机构住宅报价);

3.商铺单价、住宅单价平均报价权重占10%,得分=10%*(最低平均报价/该机构平均报价);

4.上述3项评分相加得分最高的评估机构中标。

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评分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选取评分最高的为中标单位,若评分仍相同,则再次报价,直至出现评分差后选择最高评分单位中标。

六、报名方式

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投标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评估投标”字样)到下列地址:

通讯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南州国际水岸北区9栋2单元1702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张律师

联系电话:19385946927张)

七、特别说明

1)管理人仅接收现场申报

2)因盛世广场的财产尚未清理完毕,本次评估报价以每平方米评估单价进行报价,最终根据评估资产总面积进行结算。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 202575下午17:00

3)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619

 

 

 

 

 

 

主题词评估机构 选任 公告

贵定盛世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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