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石合并破产听证会公告

道石合并破产听证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安徽道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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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于2024年6月26日作出2024)皖8601破申1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道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202472日作出(2024)皖8601破146号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安徽道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经调查认为安徽道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道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浙江道石能源有限公司并称道石系三公司之间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的情形,区分公司财产的成本过高甚至难以区分,且单独进行破产清算将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据此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对道石公司适用实质合并破产方式进行审理。

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定于2025年7259时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法庭召开道石系三公司实质合并破产听证会,现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应于2025年7239时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11号华润大厦B座19楼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谭湘雯律师联系电话:13727069782)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材料应附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利害关系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报名人同时应提交与道石系三家公司利害关系证明材料。以邮寄方式送交报名材料的,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电话联系管理人进行登记。

利害关系人经管理人审查登记并批准方可参加本次听证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不予准许参加听证会。批准参加听证会的主体,请准备对合并破产的书面意见并于听证会召开当日提交至合肥铁路运输法院

特此公告。

 

安徽道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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