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职工债权清单的公告

关于公示职工债权清单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1 公 开 人: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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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职工债权清单的公告

广西南宁金光淀粉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管理人现公示职工债权清单,凡对公示清单上记载的本人及他人的债权数据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异议成立的相关证据。需特别说明:仅提交书面异议但未附带证据材料,或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均视为对清单无异议。

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请邮寄至: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8号楼31层,联系人:戴熹,电话:13087719384。

特此公告

 

广西南宁金光淀粉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11日

 

附:广西南宁金光淀粉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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