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公告

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2 公 开 人: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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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等作废公告

 

 

2025年3月31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9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岳清泉对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4月11日院作出(2025)豫09破1号决定书,指定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案管理人。

管理人经各种途径均无法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导致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税盘等任何有效证照和印章。

管理人现依法公告如下: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的所有证照及印章自法院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作废。因上述作废证照及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无关,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及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清丰县皓涵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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