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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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

2025)赣07332

2025年7月4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通过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选任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829前,向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橙乡大道28号嘉福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二层江西理公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41000;联系人:何律师,联系电话:17370727986;联系人:杨律师,电话:18172742644】。债权人应如实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核对)对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进行说明。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华盈谱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9815时在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红旗大道324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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