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励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声明

昆山励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6-05-06 公 开 人:昆山励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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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励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印章作废声明

昆山市人民法院根据孙丽莎的申请,于2026年4月9日裁定受理昆山励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励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9日指定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昆山励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励道公司的财产、印章(包括公章、财务印章、法人名章、合同专用章等)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管理人特此声明: 励道公司的全部印章自2026年49日起作废。自2026年4月9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债务人及管理人无关,债务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 2026年4月9日之前已经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昆山励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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