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债权表(一)的通知

关于核查债权表(一)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7-25 公 开 人: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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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查债权表(一)的通知

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他清算义务人:

2025年3月1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306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特客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9日作出(2025)粤0306破9号《决定书》,指定广东端升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黄海滨为负责人。现管理人就债权核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管理人核查债权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在积极开展债权申报登记、审核等各项工作。截至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日,共有49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53笔债权,债权申报总额为31179110.32元。经管理人初步查,认定债权4447笔,确认债权总额为28939398.57元(详见附件);暂缓认定债权1家共1笔,暂缓确认债权总额为209598.48元;不予确认债权5家共5笔,不予确认债权总额1172760.34元。

二、提请债务人核查债权表

管理人于2025年7月7日向债务人康特客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柯松芳,监事陈翔,股东深圳市亿方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科立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施迈尔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邮寄了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一)核查通知。其中,邮寄给债务人康特客公司、股东深圳市亿方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施迈尔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因“查无此人-单位”退回;邮寄给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柯松芳显示“已投至【家门口】”;邮寄给监事陈翔因收件地址查无此人/单位且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退回;邮寄给股东科立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收件人拒收”退回。现管理人将债权表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由债务人核查。

债务人对《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请在2025年7月29日下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债权异议须以书面的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有效异议期限内向管理人提出,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附上相关证据,未提供证据的视为没有证据。如债务人及清算义务人在上述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未向管理人提起异议,则视为对管理人的债权审查结果无异议,管理人据此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权。

特此通知

 

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五

 

:《深圳市康特客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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