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1-26 公 开 人: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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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11月5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鄂010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为保证本案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融景公司基本情况

融景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30日,注册资本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K3UJ442,住所地武汉市汉阳区晴川街龙灯社区琴台大道368号505室,法定代表人王迎佳。

二、服务范围

1审计服务工作范围

1)对融景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配合做好债权审核、评估工作,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2)对融景公司破产期间各类资金支出进行专项审计,建立资金监控台账,核查收入、支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每笔支出书面提出明确的审计意见;

3)及时完成管理人及法院交办的其他专业服务工作

2评估服务工作范围

1)对融景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列明各项抵质押资产评估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评估报告。

2)对融景公司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及时完成管理人及法院交办的其他专业服务工作。

三、审计、评估工作期限

审计、评估机构应当在中选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尽快进场开展工作。

审计、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当在2026年2月13日前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初稿,并根据管理人要求的时限出具正式审计、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时间视管理人要求再行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关于审计机构报名条件

1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且正常存续的审计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委托鉴定机构名单会计审计机构清单;

2参选机构及机构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3具有从事并完成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参选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4参选机构机构拟指派的工作人员与本案债权人、融景公司、融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与融景公司不存在未结债权债务

5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4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二)关于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1在湖北省内依法设立且正常存续的评估机构,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房地产估价资质、土地评估机构会员登记证书和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函,并入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单;

2参选机构及机构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3年内未受到监管部门或者行业自律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项目负责人需为资产评估师;

3具有从事并完成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参选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转委托;

4参选机构及机构拟指派的工作人员与本案债权人、融景公司、融景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与融景公司不存在未结债权债务

5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4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6本项目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参选文件及要求

(一)参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参选机构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业务资质、排名情况、机构的整体规模、专业人员数量、湖北地区及全国经营业绩和案件经验、其他独特优势等);

2.服务方案和工作方案(包括拟派出人员数量、执业年限、承办湖北地区及全国案件经验等;对本项目的总体认识、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合理性、工作方案针对性、项目重难点预判情况和时间表);

3服务报价(报价应当为具体金额且为含税包干价,报价作为选聘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由审计、评估机构自行承担;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重大错误、遗漏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审计、评估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业规范或保密要求的,管理人有权减免费用;造成利害关系人损失的,审计、评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参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及资产评估机构财政部备案证明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及资产评估机构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证明、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证明等业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载明参选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联系人需为指派人员之一)

7)承诺书或者声明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等文件符合审计、评估工作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如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情形,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与债权人、融景公司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执业违规记录;服从管理人的工作指令;

8)载明参选机构具有近三年湖北地区及全国破产案件和其他大型企业审计、评估经验的证明材料;

9)参选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及专业人员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复印件、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参选机构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及服务承诺

11)参选机构的报价函;

12)其他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二)参选文件要求

1.参选机构应准备电子版及纸质版参选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参选文件应完全相同,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电子版参选文件应提交至邮箱:3661269631@qq.com,并提供U盘一份;纸质版参选文件应密封成册,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全部参选文件应加盖骑缝章,送达至管理人指定地点。

2参选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重新组织的选聘。

、选聘程序

1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参选机构的过往业绩(特别是有“保交楼”工作经验、破产重整案件审计经验)、对本案的熟悉程度、破产案件处理经验、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的合理性、报价的竞争力、响应时间的及时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中选机构。

2确定中选机构后,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

3评选结果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告。对于报名但未入选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审计、评估机构关费用待法院确认后支付。

七、特别说明: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时。参选机构应于2026年1月30日17:00前将电子版参选文件发送至管理人联系邮箱、纸质版文件送达至管理人指定地点,送达时间以管理人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收,视为无效参选。

2对于己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报价方式:审计及评估机构按照服务价格总价进行报价(*元)。

4请有意向报名参选的审计、评估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经盖章的书面材料送达至以下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19楼;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8171363489。

5.如审计、评估机构临时决定退出的,管理人有权不支付任何报酬,审计、评估机构需无条件提供前期工作的所有底稿材料。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融景公司管理人所有。

 

 

武汉融景臻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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