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选任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6-04-22 公 开 人: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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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邀请函

 

2026年4月20日,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金公司”)因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被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于同日指定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担任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经与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充分沟通,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恒金公司破产清算的审计机构。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破产企业简介

恒金公司系于2011年1月20日在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范围

1.对恒金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状况、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恒金公司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恒金公司自成立日期起至2026年4月20日的固定资产、对外股权投资、无形资产、所有者权益等资产构成以及变动情况;

(3)审计应收账款(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机预付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恒金公司负债情况;

(5)审计恒金公司资金流向以及关联企业/人之间的资金流向;

(6)审计恒金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7)审计恒金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

(8)核查恒金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恒金公司财产等情况;

(9)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审计意见。必要时,在审计报告中作专门披露;

2.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核实及确认;

3.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

4.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项问题出具专项报告,要求自恒金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自然日)内,向管理人出具合格的成果文件;

5.按照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中涉及恒金公司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7.全面协助管理人核查恒金公司与关联企业是否存在人员、财务、业务、财产等方面混同的情况;

8.处理恒金公司破产清算营业事务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管理人账户的日常管理,提供恒金公司清算过程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按管理人和税务部门的要求为恒金公司申报纳税和建账;

9.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选聘条件

1.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正常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与质量控制体系;

3.申报机构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含5人);

4.申报机构入选了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备选名单,并且具备从事破产审计工作的经验;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故意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6.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将邀请函回执(附件1)、申报书(一式二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报价函于2026年4月27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管理人。

申报文件应当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申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未受过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申报机构入选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备选名单、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相关证明、参选机构从事破产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案例;

4.拟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和经验简历,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报价(上述公司分开报价),报价按照鲁价费发〔2010〕187号规定的一年期会计报表审计中准价收费标准进行折扣报价;

6.服务承诺;

7.申报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授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五、评审方式

提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下午17时。申报文件提交期届满后,管理人将组织评选小组对所有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各参选机构条件择优选取最终的审计机构。待最终的审计机构确定后,管理人将根据申报文件中的服务方案及报价与其签订专项审计服务合同。未被选聘的申报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五指山路5号舒朗工厂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8354563763

 

 

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邀请函回执(格式)

 

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_______________已经收悉你方发出的《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机构的邀请函》内容。我单位符合担任审计工作的条件,且不存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我单位郑重承诺:1.对《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充分认识到陈述内容不实的后果;2.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对已获委托的审计项目,不对外泄露审计信息;对在审计过程中获取或知悉的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审计执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操作执行,做好保密工作;3.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接受管理人指示和监督的承诺;4.不得擅自将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全部或者部分转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经研究,确认报名参加烟台恒金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审计工作的竞争。

特此函复。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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