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徐州宜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关于召开徐州宜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6 公 开 人:徐州宜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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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8-11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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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徐州宜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徐州宜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邳州法院”)已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2025)苏0382破42号裁定,受理徐州宜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翔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敬之律师事务所作为宜翔源公司的管理人(负责人:王小卫)。根据邳州法院安排及破产程序相关规定,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信息

1.会议时间2025年8月14日下午15时

2.会议地点: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具体地址以法院指引为准)

二、参会人员及所需材料

各债权人需准时参会,并根据自身身份携带以下材料:

1.自然人债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会: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若为律师代理,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相关提示

1.申报期限:请各位债权人于 2025年8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申报要求:申报时需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借条、转账凭证、生效法律文书等)。

3.申报方式: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具体信息如下:通讯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7号江海商务大厦B座10层邮政编码:221000 联系人:李冉 联系电话:15805207771

逾期申报后果

若未按时申报,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完成的分配部分,无权要求补充分配;补充申报需承担管理人审查、确认该债权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将无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如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行使表决权等)。

四、其他重要说明

1.本次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将对债权审查、破产财产管理等关键事项进行讨论,请各位债权人重视并准时参会;

2.如对会议安排或债权申报有疑问,可随时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同上);

3.管理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邳州法院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包括接管财产、调查财产状况、管理处分债务人财产等),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及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特此公告。

徐州宜翔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 年 7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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