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津0116强清29号公告

(2025)津0116强清29号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1 公 开 人: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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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5)津0116强清29号

 

 

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天津天乐国际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的申请2025年6月25日裁定受理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天津贤达律师事务(清算组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越秀路68号银河大厦1007,联系人:阎岩,联系电话:13821033989)。为天津天乐滨海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自本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清算 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它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本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 并如实回答询问;3、未经本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4、不 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清算组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应向清算组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特此公告

 

0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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