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会议 表决结果公示

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会议 表决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0 公 开 人: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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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会议

表决结果公示

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07日作出(2025)闽08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又于2025年4月07日作出(2025)闽08破申1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该案由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16日作出(2025)闽0881破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正廉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案于2025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9时00分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会议一共设置个表决项,表决期限自2025年7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9时00分管理人已完成计票工作,特将表决结果进行公示。

本次会议应到会债权人7人,具有表决权的债权总额2875936.77元。会议期限内线上签到债权人6人,到会的债权人中具有表决权的债权人4人,表决权金额1821979.75元,代表无担保债权金额1821979.7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的63.35%,现管理人已完成计票工作,特将表决结果公示如下:

关于是否同意《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同意4人,占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100%,代表无担保债权额1821979.75元,占无担保债权额的63.35%;反对0人,人数及债权额占比0%.

本项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表决通过。

特此公示

漳平飞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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