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08 公 开 人: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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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职工债权公示

2025年4月15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豫03破申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纵通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年4月25日裁定将该案移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审理。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2日作出(2025)豫0311破10-2号决定书,指定河南新企合律师事务所为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蒋欢欢为管理人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管理人未接管到企业的账册、人事等材料,与纵通公司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经管理人通过调取法院执行卷宗等方式调查,现核查到纵通公司职工债权金额为135544.58元(均经过仲裁、诉讼程序,系纵通公司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现将职工债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年7月8日。

序号

姓名

金额

备注

1

卢华

8722.3

 

2

李国锋

13758.16

 

3

田超

36177.57

 

4

王真真

4050.3

 

5

范福利

8547

 

6

王琳

25479.84

 

7

李宁

7290.03

 

8

沈柯君

19206.5

 

9

梁海强

10222

 

10

高帅杰

12385.05

 

11

李洁

6869

 

12

张亚伟

19014.4

 

 

如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要求更正,并说明更正事项、事实与理由,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更正要求的,视为对公示所载的内容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予以确认。 特此公示。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律师;联系电话:15978607803

2.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国宝大厦2609室

 

 

洛阳纵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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